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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件中南大教字〔2017〕14号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修订)》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深化学校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修订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7月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公室2017年7月3日印发-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
2、办法((修订(修订)(2017年6月28日校务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规定,结合学
3、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第三条推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2-第四条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4、(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监察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全面领导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第六条各学院须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秘书和教师代表等。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包括指标分配、各类推免生推荐标准、工作程序等)及完成推免工作。第三章第三章指标分配第三章指标分配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数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推免生指标下达到各个学
5、院,各学院按照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完成各项推免工作。第八条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分配各学院推免生指标:-3-(一)以各学院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为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二)对一流学科所设专业、特色专业适当增加指标;(三)对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成绩突出、积极推进本科教学改革、本科教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学院适当增加指标;(四)对往年推免生去向情况较好的学院适当增加指标;(五)对上年度推免生指标未完成、浪费指标、放弃指标的学院,将相应地减少指标。第九条特殊人才推免指标由学院在本院推免生名单中综合考虑,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学院当年推免总指标的5%,最多不超过2人。第十条对于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
6、教育部、教育厅文件和校务会决议执行。第十一条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第十二条学院在实际推免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指标剩余的情况,由校领导小组予以二次分配。第四章推免条件第十三条推荐对象仅限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二学位学生)。第十四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受过处分但已过处分期。(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7、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1、1—6学期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本专业的前20%。注:①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Σ(课程成绩*学分)/Σ学分②课程成绩计算(不含外语等级考试)中,如有重修情况,以初次考试成绩为准。2、三门本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必修课)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申请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推免生的学生,其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基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主干课、高等数学(经济数学基础)为跨学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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