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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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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交存 项目名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交存政策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教外留[2007]46号);《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办法》条件要求(申请人的资质)已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的人员办理程序(文字说明和流程图)1.交现金(人民币):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时间可根据本人出国时间确定,最迟应在离境前3-5天内交存,以确保顺利办理领取签证和机票等出国手续。留学人员本人交存或委托他人代交。交款时需出示资格证书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文件(复印件)。交款后即可领取“保证金收款证明”。2.通过银行划转:
2、留学人员应提前15天左右将保证金汇至国家留学基金委保证金账户,同时在银行电汇划转的单据“汇款用途栏目”中注明“×××保证金”字样(×××为留学人员姓名)。在汇出保证金款同时,填写《出国留学人员交存保证金信息一览表》(简称《信息一览表》),一并将银行电汇划转保证金的回单复印件与《信息一览表》电传给留学人员保证金存取处。(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保证金到帐后,经与其银行电汇划转保证金回单的传真核对无误,留学基金委根据《信息一览表》提供的各项信息填制“保证金收款证明”并按其通讯地址将“保证金收款证明”挂号寄出。(2)如果不需要留学基金委寄“保证金收款证明” 的,请在《信息一览表
3、》的通讯地址栏内注明“自取保证金收款证明”字样。3.自带汇票的留学人员到北京后,将汇票交到留学人员保证金存取处,汇票填制无误,银行不退票的,在第三个工作日可领取“保证金收款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参见“办理程序”。办理部门和办理地点国家留学基金委保证金存取处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承诺时限见办理程序咨询/投诉电话010-88395764,88395714,传真:010-88395790收费内容无收费标准和依据无可否通过网上在线办理否办理单位网址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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