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ID:33095241

大小:86.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9-02-20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_第1页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_第2页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_第3页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_第4页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进一步强化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2009〕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基建、生产煤矿及外委承包商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

2、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安全生产。1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资料。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四条事故分类:(一)顶板事故。指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露天滑坡、坑槽垮塌等事故。(二)瓦斯事故。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含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三)机电事故。指触电、机械故障伤人等事故。(四)运输事故。指运输工具造成的伤害事故。如车辆撞、挤、轧人、斜井(绞车道)跑车、竖井罐、皮带及刮板输送机伤人等事故。(五)放炮

3、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伤人、火药、雷管爆炸等事故。(六)火灾事故。指煤层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直接使人致死或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中毒的事故(煤层自然发火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应算作瓦斯事故)及地面火灾。(七)水害事故。指透空老窑区、地质水、洪水灌入井下、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充填溃水伤人、冒顶后透黄泥、流沙等事故。(八)其他事故。以上7类以外的事故。18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统计、存档工作。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

4、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六条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重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

5、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第七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一)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二)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18(三)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第八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统计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经企业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书面报事故调查组。第九条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重新确定事故等级。第十条事故抢险救援时间超过30日的,应当在抢险救援结束后重新

6、核定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与原报告不一致的,按照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上级公司安全监察部门报告。第十二条煤矿企业上级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以下原则上报:18(一)一般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到集团公

7、司主管部门;(二)较大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三)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当立即上报到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十四条对于外委承包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上报。第十五条发生事故后,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用电话、短信报告,随后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单位全称、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生产能力、证照情况等);(二)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