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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9
《共同犯罪人分类与处罚原则刑法学教学设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处罚原则》教学设计所属学科法学专业法学授课课程《刑法学》授课课时48授课方式理论课+讨论课课时安排1教学目标知识目标:lx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及其划分的意义2、共同犯罪形式的划分、刑事责任、分类标准3、主犯、从犯、胁从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4、教唆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责任能力目标:如何确定共同犯罪的形式和立法的分类的标准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对本节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正确了解法律的时效问题,同时通过案例讨论激发学生的课堂积极性与参与性。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
2、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教学难点:教唆犯的概念、成立条件及处罚;共同犯罪的认定。教学手段多媒体+板书设计教学方法传授法,理论讲述法,学生互动法教材内容分析教学策略第一步:教师提出出问题,复习上节课的内容共同犯罪的责任范围应当如何确定?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有哪些?第二步:教师讲授新课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根据:作用大小各国刑法立法例:(1)以分工为标准。如:实行犯、组织犯、教唆犯和帮助犯(2)以所起作用为标准。如:主犯和从犯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标准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标准,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
3、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二、主犯及其处罚(一)主犯的种类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成立条件:(1)以犯罪集团的存在为条件;(2)必须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除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1)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2)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其骨干成员,以及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3)在其他一般共同犯
4、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3•“主犯”与“首要分子”不尽一致。学生思考:主犯与首要分子的有何关系?教师小结:首要分子分为两类:一是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①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犯罪集团中的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②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二)主犯的处罚1.一般刑事责任原则(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原则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2)其他主犯刑事责任原则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
5、、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主犯的特别刑事责任原则刑法总则第26条规定了主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二、从犯种类和处罚(一)概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1.次要的实行犯2.帮助犯(二)从犯的处罚1.从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从犯的特殊刑事责任原则刑法分则对一些必要共犯的从犯和主犯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教师出示案例】贵州8名囚犯试图越狱续:从犯被判加刑2年(见PPT)三、胁从犯及其处罚(-)概念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特征:(1)客观上实
6、施了犯罪行为。(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3)行为人是因为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胁迫:是指以剥夺生命、损害健康、揭发隐私、毁损财物等对行为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二)胁从犯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O学生讨论:”宜宾首富”遭绑架勒索1亿赎金被胁迫杀人该当何罪(见PPT)四.教唆犯及其处罚(一)概念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特点:唆使他人犯罪,而本人不打算参与或没有实际参与实行犯
7、罪。构成条件:1.对象条件(1)被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2)对象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3)必须是本来没有犯所教唆之罪意图的人。2.客观条件(1)教唆行为的内容:必须是某种犯罪行为。(2)教唆行为的方式:具有多样性。(3)间接故意教唆和直接故意教唆对客观方面的要求有所不同。(二)教唆犯的处罚1.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原则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
8、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步教师小结教师问题式的总结方式:各共同犯罪人的概念、范围、特征是什么?各自的刑事责任原则是什么?第四步名校考研分析(1)简述共同正犯(即简单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和刑事责任原则。(南开大学2011年研)(2)简述简单共同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与处罚原则。(武大2007年研)思考题1、共同犯罪的责任范围应当如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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