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

ID:32928931

大小:4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2-17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_第1页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_第2页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_第3页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_第4页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票据融通问题初析业务创新应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票据融通问题初析及业务创新应用肖斐  中国工商银行  关键词:融通票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融资/业务创新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发达,票据制度也越来越发达,这不仅表现在票据种类的增加,还表现在票据制度构造上更加精巧。票据融通就是一种具体表现行为,它指双方当事人不是直接融通现金,而是由融通人在票据上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融通人,由被融通人将该票据另作背书转让而得到资金的一类票据融资行为。其中我们把进行融通的票据定义为:“融通票据”。简单来说就是融通人出借其信用而签发的票据,俗称借票。融通票据将票据的信用功能

2、和融资功能发挥到极至。目前,世界上只有美国和英国对此有规定。笔者根据前段时间研究的一些心得,通过对融通票据的制度构架加以分析,对票据融通基本问题进行阐述。并就我国是否存在融通票据及票据业务创新提出一些见解。 一、概念的澄清 ...  《金融词典》中是这样规定融通票据的: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空票据”。“商业票据”的对称。它是一种不以商品交易为基础专为融通资金而签发的票据。融通票据不反映真实的商品周转,只是为套取资金而发行,它会促进投机活动。这些票据发出后,大多用来向银行抵押放款。融通票据由发票人和付款

3、人达到协议后发行。发票人作为债权人签发票据,付款人即债务人则对票据表示承兑换。发票人于票据到期前要把款项交给付款人,以便付款人用来清偿。融通票据可采取商人的发票商人承兑,或商人的发票银行承兑,或银行的发票银行承兑等方式发行、使用。我们认为此概念更类似于解释融资性质的商业票据,本文中的“融通票据”是一种票据制度构造上的概念,与其有不同之处,下详。   二、融通票据的概念及特征   (一)融通票据的概念 ...  本文所要讨论的“融通票据”则见于《美国统一商法典》(以下简称为UCC)的第3-415条和《英国票据

4、法》28条。《美国统一商法典》第3- 415条对融通人的合同中的融通人是这样定义的:“票据融通人是指以出借自己的姓名给另一票据当事人为目的,而用任何身份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如果票据到期前被他人以对价取得,融通人应以签名时的身份负责。融通人对被融通人不承担责任,如果融通人支付票据金额,他就有权就票据向被融通人追索。”《英国票据法》29条融通票据和融通人是这样规定的:(1)汇票之融通人是作为出票人、承兑人或背书人在汇票上签名之人,但该人并未为此而收取价值,其目的在于将其名字借与其他人。(2)融通人对付对价持票人承

5、担汇票责任,在该持票人取得汇票时,是否知悉该当事人为融通人,则无关重要。   融通票据双方当事人不直接融通现金,而是由融通人在票据上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被融通人,由被融通人将该票据另作背书转让而得到资金的一类票据。简单来说就是融通人出借其信用而签发的票据,俗称借票。它常常不以商品交易为基础,而是为融通资金签发的,属于一种特别的消费借贷。常见的是融通汇票,也有融通本票和支票。在融通汇票中,融通人可以是出票人,也可以是付款人,还可以是背书人;在融通本票和支票中,融通人一般是出票人。融通当事人虽然以发票人、承兑人、

6、背书人等身份在票据上出现,但实际上其并没有收到被融通当事人的对价,只是将自己的姓名或信用借给他人使用。例如,A急需资金,向他的一位富有的朋友B商妥,签了一张以B为承兑人的三个月到期的汇票。尽管A没有付对价给B,但B一经承兑汇票就承担了在三个月后付款的责任。由于B有付款的主要责任,因此该汇票是第一流的有价证券,A可以利用此汇票来筹措资金(即“贴现”)。A希望在三个月后当B被要求付款时,他财务上的紧迫状况将会消失并能向B 提供资金以便兑付该汇票。B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字帮助或融通A,因而B是融通当事人。融通票据

7、属于票据的一种,当然具有票据的性质和作用,只不过它更集中体现了票据的融资作用和信用作用。由于它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所以对整体商业信用的要求也较高。我国的票据法对此没有明文规定。 ...  为了更好的说明融通票据的概念,有必要将其与近似制度做一比较。   (二)融通票据和票据保证制度的比较研究   融通人是出借其信用和姓名而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在性质上,属于保证人之一种。保证人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该人以他的信用和一般财产来履行债务。融通人和保证人的区别在于融通人的责任和票据密不可

8、分,他以票据上一般当事人的身份签名于票据上,并由此决定他的权利义务。如果他以汇票承兑人或本票出票人的身份签名于票据,则所付之责任为主债务人之责任,权利人对其行使权利时,不得有任何推脱。如果以背书人的身份签名,则权利人须依规定于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请求付款,在遭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后,可以对其行使追索权。 ...  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之第三人,为保证特定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要式的、单独的具有独立性的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