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一万名下基层考试模拟真题(2)

甘肃省一万名下基层考试模拟真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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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公教育甘肃分校----兰州城关南关十字民安大厦B座19楼—0931-818544741.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国内法构成的整体B.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构成的整体C.法律体系是由一国过去和现在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整体D.法律体系是由一国现行有效的国内法和国际法共同构成的整体42.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A.评价作用          B.教育作用          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43.我国《宪法》规

2、定,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职权,由(   )行使。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国家军事委员会                                  D.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44.下列选项中有权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是哪个?(   )A.县级人民政府                               B.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C.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D.国务院45.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3、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46.我国刑法在处罚单位犯罪时采用的原则是(   )。A.一罚制原则   B.两罚制原则   C.三罚制原则   D.不罚制原则47.张某半夜潜入崔某家偷盗,中途崔某回来开门,张某躲避不及,从6楼摔下死亡,案例中应该负责任的是(   )。A.崔某         B.张某         C.小区物管     D.张某的家人48.《洞穴

4、奇案》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案件:一群探险队员在一个山洞里遭遇崩塌,在抢救队伍挖通生命通道前,这些人即将饿死。经过抽签抓阄,抽到“死签”者被吃掉,其他人最终获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活下来的探险队员(   )。A.因自愿抽签、自愿选择,所以不承担任何责任3/3B.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酌情减轻处罚C.按生存权优先,属于紧急避险D.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9.初中生刘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刑满后经本人申请,法院对他作出了“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的决定,消除了刘某的心理负担。法院对刘某作出判决是

5、因为其行为(   )。①是行政违法行为               ②是刑事违法行为③对社会危害不大               ④对社会危害很大A.①②         B.②④         C.②③         D.③④50.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他携带匕首到乙家寻仇,却发现乙与邻居在打牌,于是便返回家,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表示     D.不构成犯罪41.【答案】A。解析: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

6、,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生效的法律。42.【答案】C。解析:法律的强制作用强调的是制裁与惩罚。故本题答案选C。43.【答案】B。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十五项职权,其中第十四项提到“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故本题答案选B。44.【答案】C。解析:《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

7、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故本题答案选C。45.【答案】B。解析:犯罪预备的客观方面行为是外显的、能够被人们发现和了解的外在客观动作表现,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没有具体的主观犯罪动机和客观的行动准备。犯意表示属于思想意识的范畴,不能对社会造成现存的、直接的危害,犯意的表示者常常是出于一时的冲动,用恶害相告来发泄内心的气愤,其真正的用意是为了摆脱内心的不平衡状态,并非产生了犯罪动机,更不是犯罪的预备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坚决摒弃“思想犯罪”,严格区分犯

8、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界限。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原则上要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犯意表示,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真正意图上看,还是从行为人的客观表现来分析,都不是为犯罪而创设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选项A是为了犯罪而勾结共犯的犯罪预备行为;选项B则只是犯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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