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实训与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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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能实训与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技能实训是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适应社会职业岗位要求的重要手段,实行技能考核制度是我校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为规范技能实训与考核管理,特制订本规定:第一条我校技能考核分为基本技能考核与职业技能考核两大类,基本技能考核包括普通话、外语、计算机等,计算机包括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与江苏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技能考核以国家劳动部颁布的开展鉴定的职业工种为主.第二条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的活动,并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来证

2、明劳动者已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技能实训包括基本技能实训和职业技能实训,指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适应技能考核要求的理论或实践教学环节。第三条技能实训与考核要求各专业均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就业岗位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除普通话以外的技能考核要求。工科、经管类专业必须有明确的职业考核的种类(工种)及其等级要求。同时,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技能实训教学(基本技能实训同公共基础课教学)。技能实训教学的考查可实行二级记分制,与技能考核打通,以技能考核的通过与否来衡量。第四条组织管理技能实训教学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管理。所有技能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对外培训、考核工作。教务处、教学

3、院长负责学院技能考核认证新工种的审批与老工种的核销,教务处负责考工工作的统一布置和检查、全院考工资料的备案与考绩分析。教务处要加强系部考核认证工作的指导,协助系部作好新工种开发的调研、论证工作,作好各专业考工项目的整合,加强考工宣传、培训、考证的过程监督。加强研究、提高取证质量。各系(部)由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本系(部)学生技能考核协调、组织与管理工作,并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组。各系部要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根据有用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的原则积极作好本部门各专业技能考核认证的规划、新工种的开发申报工作(附件1)。新工种需经教务处、教学院长论证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各系部作好技能考核认证工

4、作的宣传、报名、培训和考工活动的具体组织与落实。每学期初将本学期的技能考核认证计划报教务处。每一考核认证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将报考与取证人员名单、成绩、成绩分析、考工总结报教务处备案。第五条经费列支各工种考工费用收取严格执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不得高于核定的收费标准。考工经费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规程》,将所收费用全额上交院财务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经费支出遵照专款专用原则,主要支出包括交发证部门的费用、考工辅导费、考务费、资料费、材料费等,不得另作他用。技能考核认证经费支出按学院财务报销审批规程办理。技能考核认证创收经费的使用和分配按学院相关规

5、定办理。学生参加技能考核应按相关鉴定机构要求交纳费用。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要求的技能考核。第六条证书的颁发通过技能考核的学生,由相关考核主管机构颁发证书:第七条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八条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一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技能考核工种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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