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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7
《张集煤矿矿建进度管理规定(140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单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张集煤矿矿建工程进度管理规定(修订)为进一步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强矿建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定本规定。一、生产计划的制定和下达每月25日,矿生产技术科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指标或矿月度生产计划会议确定的施工任务,对各施工单位下达下月《张集煤矿筹建处月度工作计划》。二、生产计划的监督执行施工单位应按照生产计划,综合考虑施工技术条件,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及装备,采取有效调控措施,科学组织施工,实现计划目标。矿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工区、运营管理科、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和单位,在抓好日常安全、质量管理的同时,各司
2、其职,保质保量的做好生产服务、保障、指导和监管工作。调度室全面负责协调相关方关系和日常施工进度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影响落实考核。三、生产计划完成情况验收每月23日,由矿生产技术科牵头对月度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四、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月度工程计划完成情况验收结果经矿研究后,由矿生产技术科于27日前对各施工单位兑现工程进度考核。1、对超额完成计划的单位给予奖励。超额10%以内的每超1%奖1000元;超额10%-20%部分,每超1%奖2000元;超额20%-30%部分,每超1%奖3000元;超额30%-40%部分,每超1
3、%奖5000元;超额40%以上部分,每超1%奖10000元。2、完不成计划的给予处罚,按月考核。(1)重点工程计划进行日分解或旬分解,每日或每旬分解任务完不成的,按照每日300元、每旬3000元罚款进行考核。若最终完成月度计划,日进度和旬进度考核取消;(2)最终未完成月度计划的欠计划10%以内的,每欠1%罚款1000元;欠计划10%-20%部分,每欠1%罚款2000元;欠计划20%-30%部分,每欠1%罚款3000元;欠计划30%-40%部分,每欠1%罚款5000元;欠计划40%以上部分,每欠1%罚款10000元。3、对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月度计
4、划的施工队伍加倍考核,并将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影响程度等经矿研究决定后予以清退。一、其他规定1.施工进度管理必须以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前提,坚决杜绝以抢赶工期为由,放松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2.下达的正常施工月度进度计划指标,仅作为施工指导(零星工程除外),最终单位工程工期考核以合同约定进度指标为准。3.当月计划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进度指标考核。因地质原因(不可预见的大型地质构造或下山施工涌水量超过20m3/h,须经监理、生产技术科认可并签字)或不可控因素(自然灾害)影响的,影响时间不予考核。1.合同约定非施工单位影响,工期顺延的,不予考核。筹建
5、处每天及月度的正常设备检修不算影响时间。2.工程进度奖、罚款纳入矿安全管理基金账户统一管理。3.罚款从月度进度款中扣除,奖励从安全基金账户支付,由财务科、生产技术科、人力资源科落实。4.本规定自2014年5月起执行。201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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