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久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章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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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久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湖南久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执公司义务,特制定木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湖南久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91号2栋4单元604房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及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房地产投资、城市建设投资(以上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建材

2、、炉料、钢材、五金交电、环保设备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I川条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B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扌H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执责任。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4万元,实收资本为1724万元。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rh代表三分Z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

3、少注册资木,应当H公告ZD起45口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淸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zri起3()口内申请变更登记。第三章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岀资额实缴岀资额岀资时间陈琳43

4、2501197404031020货币85%1465.4万元1465.4万元曹屹430103197309261038货币5%86.2力元86.2力元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货币10%172.4力元172.4力元第七条股东可以丿〕J货币出资,也可以川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川权等可以川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岀资的财产除外。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

5、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具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木的百分Z三十。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I•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冇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岀或监岀;(四)依照法律

6、、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英他股东转讣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冇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所认缴的岀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第五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Z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口接到书面通知

7、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慧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囱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囱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白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Z口起满二十H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十三条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讣股权后,公司应当注

8、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农决。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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