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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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工作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摘要:由于缺乏整体设计,我国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呈现虚化、碎片化和逻辑矛盾等特点,其运行过程存在以下问题:培训的形式和内容不能满足社工的需要;培训时间地区差异很大,培训效果不尽人意;培训的基础建设有待完善;城乡社会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社会工作亟待扶持。为完善继续教育制度,解决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体两翼"的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和"一个标准,两个资源,三个主体,四个目标”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终身教育体系。关键词: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

2、23X(2012)06000507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研究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叶兴华建议,社会工作职业化应从资格认定、职业岗位、薪酬体系、培训制度和管理机构等方面入手。[1]史柏年对中国社会工作职业化道路提出了“巩固外围、突破内线、典型示范、由点及面”的策略建议。[2]尹保华从制度保障、政府主导、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社会工作职业化对策。[3]李迎生提出了明确岗位设置、健全职业资格制度、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制度等六点职业化的推进策略。[4]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职业化的推进策略和政策选择方面,但是对职业化过程中的具体制度有所忽视,对继续教育制度更是缺乏研

3、究。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是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国内不同地区在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的过程中非常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对继续教育制度建设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形成了一些成功经验。本文运用文本分析、实地访问和问卷调查的方法对上海市、深圳市、万载县三地的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探讨继续教育制度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一、继续教育制度的特点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发韌于上海,兴起于深圳,目前正在向全国推广。与许多其他改革一样,社会工作职业化也是循着“地方出经验,中央出文件”的发展道路。由于地方经验的多样性,中央的文件往往主要体现某一地方的经验,这就容易导致地方政策和中央政策的不一致。这种不一

4、致对中央和地方政策都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中表现为以下三方面。(一)继续教育制度的虚化众所周知,上海开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之先河,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制度也首先在上海建立。1997年,浦东新区率先在基层社区引进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并相继成立浦东新区社工沙龙、社工协会。2000年,上海就成立了社会工作培训中心。2003年,《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注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标志着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的初步建立。上海社会工作制度自成体系,具有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的基本特点,但是这一制

5、度与随后在全国推行的社会工作制度并不一致。2008年,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2009年,民政部相继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从形式上看,民政部对社工职业化的制度设计与上海市相似,但其内容与上海市的规定有本质区别。上海市明确使用“注册社工”的概念,这实际上变相对社工实行就业许可;而民政部虽然有这个意图,但是受到立法权限的制约无法实施这个意图,因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多次使用“登记服务”一词而不是“登记管理”①。既然登记是一种“服务”,那么登记就不应采取强制的方式,否则就有强迫别人接受服务之嫌。由于民政部

6、对登记的性质在管理和服务之间的不明朗态度,使得登记制度变成了一个''软”制度,最终也虚化了继续教育制度。制度之“软”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登记和不登记的区别是什么?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第2条,社会工作者是指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包括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这就意味着,通过考试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无需登记即是社会工作者。那么,登记究竟有何意义,登记和不登记的区别何在?第二,登记的作用是什么?根据登记办法,登记对民政部门而言似乎有信息收集功能,但是这一信息的意义何在值得推敲;对登记者而言有优先就业功能,但是优先只是鼓励性

7、并不是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仍有用人自主权,这一规定对其并无约束力。第三,登记办法规定了首次登记和再登记及相应的受理期限。那么,超过受理期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若超过受理期限,职业水平证书持有者能否申请登记?如果能,具体程序是什么?如果不能,是否意味着职业水平证书自动作废?如果辛辛苦苦获得的职业水平证书在一年后就自动作废,那么职业水平考试还有多大的吸引力?登记制度与继续教育制度紧密联系,前者的软化必然导致后者的虚化。(二)继续教育制度的碎片化所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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