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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英杰:战国金文补证三则(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950战国金文补证三则陈英杰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甲骨文研究中心一、十三年上官鼎(2590战中本文所引器物出自《殷周金文集成》者直接标注器物编号(在需要与其它铭文著录书区别时,简称《集成》),其它出处的铭文标注书名简称,《汇编》指锺柏生、陈昭容、黄铭崇、袁国华《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艺文印书馆2006年5月);《集录》指刘雨、卢岩《近出殷周金文集录》
2、(中华书局2004年1月版);《通鉴》指吴镇烽《商周金文资料通鉴》(2010年1月)。引自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7月)释文者,简称“张亚初”。器物分期标注简称,如“西周早期”简称为“西早”,“西中”、“西晚”、“春早”、“春中”、“战早”等例此。)魏国器物,铭云:“十三年,梁(阴)命(令)率、上官冢子疾、冶?(铸),(容)半。”所谓“梁”字本作:(反白处理后:)黄盛璋黄盛璋《三晋铜器的国别、年代与相关制度》,《古文字研究》第17辑,中华书局1989年6月,第13-14页
3、。、张亚初、《集成释文》、《集成》修订本、吴镇烽《通鉴》吴镇烽《金文人名汇编》(修订本,中华书局2006年8月)293页:“率,见梁阴令鼎(集成2590),战国晚期人,魏国梁阴县县令。”、殷周金文暨青铜器资料库https://db1n.sinica.edu.tw/textdb/test/bronze/rpt_rubbing.php。等均释为“梁”。《金文资料库》3295无释文,云“待考”《金文资料库》(光盘数据库,1.0版本),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10月。。此字左半从“阜”是没有问题的,右半上
4、部可辨,而下部不清,其形应该是。李朝远先生曾公布一件战国晚期的魏国兵器三十三年令戈,“”作,李先生认为从阜从女,读为“汝”,“”即汝阴。吴振武先生改释为参吴振武《新见古兵地名考释两则》,《九州》第三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吴先生当时未联系到此鼎。2006年9月22日至24日,中研院史语所文字学门召开了第一届古文字与古代史学术讨论会,会议论文集名为“《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一辑”于2007年9月出版,收有吴先生《新见十八年冢子韩矰戈研究――兼论战国“冢子”一官的职掌》一文,在此文讨论官名“冢子”
5、收稿日期:2012年10月26日發佈日期:2012年10月27日頁碼:12/12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950的文字中引到了此鼎,所作释文吸收施谢捷先生的意见把“梁阴”改释为“阴”见《古文字与古代史》第一辑323页注32。。沈之杰沈之杰《战国三晋文字编》,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4月,指导教师:赵平安教授,第20页。此文标注吴文及其出处有误,而且正文并没有收入“”字,645
6、页“阴”字下引及三十三年阴令戈时,于“”字以□存疑。、吴良宝吴良宝《九年承匡令鼎考》,《中国文字学会第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张家口,2011年7月。等先生从之。此说可成定谳。但由于此释均出现于上引诸文中的脚注中,未能引起足够的注意。今于其字形稍作申说,以期停止再次以讹传讹我在研读十三年上官鼎时曾把把此字改释为“”,并写成札记,后才通过吴振武先生文得知施谢捷先生早已释出,本想废弃此条札记,但为引起学界注意考虑,仍保留原考释文字。。战国七雄之一的魏国,魏惠王时迁都大梁魏惠王迁都大梁说法不一,有六年、九
7、年、二十九年、三十一年等说。参杨宽、吴浩坤主编《战国会要》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406页;崔恒昇《安徽出土金文订补》,黄山书社1998年11月,第245-249页。周时有嬴姓梁国,其都在陕西韩城县南,公元前641年灭于秦。西周器有梁伯敔簋(《通鉴》5022西中,1993年陕西岐山县京当乡贺家村东岐山县周原博物馆东墙外窖藏出土),字作;春秋早期兵器有梁伯戈(11346),字作;河南三门峡市虢国墓地(M2012.92)出土有春秋早期的梁姬罐(《集录》1046),字作,反书。,直到公
8、元前225年魏灭以前,大梁一直是魏的都城,魏国因之称梁。大梁故城在今河南省开封市西北。金文中指称魏国的“梁”字或从邑作(廿七年大梁司寇赵亡智鼎2609-2610战中)这种写法的“梁”字最早见于春秋晚期的金文,如戈(10823),内部穿后铸铭文1字:。1980年春潍县治浑街公社张家庄出土,材料发布者认为此戈出自宋人之手,为齐人缴获后用于随葬。参潍坊市博物馆《潍坊市博物馆征集的部分青铜兵器》,《文物》1986年第3期,第41页。英杰按:宋国为齐、楚、魏所灭,三分其地,魏得其梁、陈留(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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