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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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概念辨析1.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重点)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定义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次日起算。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

2、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事发之日起满2年战争间下落不明:战争结束日起满4年宣告程序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有关债权人、合伙人及其他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公告期间为1年宣告后果 1.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代管。2.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管3.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1.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终止。2.其原先参加的民事

3、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消灭。3.婚姻关系自然解除。4.个人合法财产按程序处理宣告撤消 重新出现或确知下落本人或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撤消 1.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2.配偶未再婚---自然恢复;其他-重新3.子女依法被收养→一般成立4.原物第三人合法取得:补偿继承:返还原物5.利害关系隐瞒情况:返还原物、孳息、补偿...民法概念辨析1.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重点)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定义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4、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次日起算。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事发之日起满2年战争间下落不明:战争结束日起满4年宣告程序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有关债权人、合伙人及其他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公

5、告期间为1年宣告后果 1.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代管。2.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管3.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1.发生与公民自然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丧失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其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终止。2.其原先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归于变更或消灭。3.婚姻关系自然解除。4.个人合法财产按程序处理宣告撤消 重新出现或确知下落本人或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撤消 1.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2.配偶未再婚---自然恢复

6、;其他-重新3.子女依法被收养→一般成立4.原物第三人合法取得:补偿继承:返还原物5.利害关系隐瞒情况:返还原物、孳息、补偿...民法概念辨析1.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重点)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定义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 指经厉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条件 1.公民离开其住所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状况。2.公民下落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期限。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从公民音信消失之次日起算。战

7、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次日起算。 1.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事发之日起满2年战争间下落不明:战争结束日起满4年宣告程序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有关债权人、合伙人及其他 利害关系人申请:近亲属及其他公告期间为1年宣告后果 1.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代管。2.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代管3.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

8、财产中支付 1.发生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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