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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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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档案管理制觴1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会计档案工作的展开,建立利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第三条:我校形成的会计档案,既是我校重要档案之一,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会计档案工作,市分管档案工作
2、的校长领导,校长办公室主任主管。校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以下简称院档案室)集中统…管理,与财务处共同负责对各会计部门的材料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四条:我校会计档案实行各会计部门立卷制度,有独立核算的会计部,要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会计档案工作,指定一名兼职会计档案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会计部门要把会计档案的立卷、保管和归档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之中,列入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并进行考核。第五条:各会计部门每年形成的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制定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
3、后,可暂市会计部门保管二年。第于•年上半年,由会计部门编造移交清册(附件一),交校档案馆保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校档案馆,不得自行封包、保存。校档案馆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第六条:会计档案归档范围(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和汇总凭证等。(二)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等。(三)会计报表类:决算、季报、月报等。(四)工资清册类:工资清册。(五)其它清册类:工资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财务部门经办的有
4、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不属于会计档案,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第七条:会计档案管理立卷(一)分类:按年度…一名称分为凭证、帐簿、报表、工资清册和其它清册五类。(-)组卷:不同会计年度和不同保管期限的会计材料都要分别组卷。1、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组卷,案卷厚度一般为二犀米左右为宜。2、帐簿:按帐簿名称组卷。死页帐每本组成一卷,活页帐抽出空白页重新编页码,填写帐簿启用表、帐簿目录,装订成册。3、报表:按决算、季报、月报分别组卷。4、工资清册:按月组卷。5、其它清册组卷要
5、求:按实际情况确定。组卷要求:去掉金属物。编制系统的页号:正面编在右下角,反面编在左下角。组卷的规格:凭证一般为三十二开,帐簿为十六开,报表为八开。凭证在脊背与封面接封处要家盖财务专用章和装订人印章。案卷的封面和脊背上都要逐项填写清楚。(三)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排列。(四)案卷排列:各会计部门各个会计年度内形成的应当归档的会计档案,按凭证、帐簿、报表、工资清册,其它清册类分别进行系统排列。第八条:撤消、合并部门的会计档案,应及时移交校档案馆或指定的部门,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九条:校档案馆接受
6、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同原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档案部门对于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校领导严肃处理。第十条:校档案馆和会计部门所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的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和库房技术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重毁损、散失和泄密。第十-条:会计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利用档案要在指定地点,并履行审批登记(附件二)手续:校内人员利用会计档案,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可查阅;外单
7、位人员利用档案,需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对口接待部门领导批准后可查阅,对重要和有保密性的会计档案,必须主管校长批准。所有会计档案-律不外借。如需复制件,需要校办或财务处领导批准。第十二条: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保持卷面清洁,不得拆散、抽换、涂改、转借、丢失、泄密,也不准在案卷上勾画、记录符号和标记。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实施办法》严肃处理。第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有分为二十五年、十五年、十年、五年、三年五种(附件三)。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第十四条:对保管
8、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校档案馆提出意见,经销毁鉴定小组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报告,填写销毁清册,报校领导批准后销毁。会计档案销毁鉴定小组由档案工作主管校长任组长,校办主任、财务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审计处、保卫处、校档案馆和有关会计部门人员。第十五条:鉴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涉及对外事务和产权转让凭证,精简下放、离退休退职、工伤死亡、职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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