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628753
大小:65.66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13
《xx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XX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2007第16号)、《XX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代拟稿)、《XX能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xx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推进依法治矿、依法建设,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促进我矿科学发现、安全发展,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警钟长鸣、居安思危,牢固树立"防大于治"的思想和"一切事故都可以防范"的观念,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技术管理,完善技术保障;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监督检查和现场管控。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持续推进依法建设、安全发展。二、工作目标:(一)通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年。(二)通过扎实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活动和"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我矿生产建设布局科学合理,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治理措施到位,防治水工作扎实有效,机电运输安全可靠,现场管理平稳有序。(三)突出通风与瓦斯防治、矿井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重点。杜绝瓦斯超限,做到零突出、零超限、零爆炸。继续完善电气设备"三大保护"(即: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强化"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的管理,杜绝失爆。(四)地面单位实现“三无两杜绝",即无火灾、无有毒有害气(液)体泄漏、无爆炸事故,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及以非人身事故。(五)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全员素质。三、组织领导: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xx煤矿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安监处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督查、销号等管 理工作,总结通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公司、地方安监部门所需的各类报表及信息。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二)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由生产单位、科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按《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及《XX能源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认定。凡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事故隐患,并立即停止整改:(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审批或无设计、措施施工作业的;(2)未按规定程序、期限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治理的;(3)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辨识、评估、分级、监 控或未制定防范措施的;(2)矿井证照不全组织生产的;(3)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的;(6)瓦斯超限作业的;(7)通风系统不可靠仍组织生产的;(8滌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9)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10)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继续作业的;(11)防尘系统不完善,综合防尘措施不落实的;(1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组织生产的;(13)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防止措施的;(14)提升系统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仍提升作业的;(15)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的;(16)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17)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的;(18)消防设施缺失或运行不正常,或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不畅通的;(19)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20)因投入不足,危及现场安全的;(21)违反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的; (22)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附件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认定办法)3、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煤与瓦斯突出、水害、顶板、冲击地压、触电、坠落、机械伤害、坍塌、滑坡、泄露、腐蚀、提升运输、机电、放炮、职业危害和放射源等。五、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明确排查、建档、报告、措施、治理、时限、监控、资金保障及使用、预案等事项,并组织落实。(附:xx煤矿隐患排查体系)六、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职责(一)董事长对全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二)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负组织领导责任,组织隐患排查和制定、审批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落实进行督促检查;(三)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复查负分管领导责任,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四)各专业副总对本单位本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复查负分管责任,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落实;(五)安监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负监督检查领导责任;(六)各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复查具体负责,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进行日常督促检查,跟踪管理;(七)区队干部负责组织对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八)区队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治理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九)安全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等各环节III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一)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或事故隐患,立即责成整改。(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分析、认定,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和监控手启殳’六落实",并建档管理。采掘、机运、 通防、地测防治水、调度、后勤各专业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活动每天进行一次。(三)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当场整改处理的,专业科室、区队等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整改处理;隐患较大,不能当时整改处理的,应下达事故隐患处理卡,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处理,整改结束后,要安排复查。(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治理方案且上报公司确认、审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3、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4、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5、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其他有关事项。(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设备,应当 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七)对月度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填写《XX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表》(附件2),并按下列要求汇报:每月25前将本月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次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向公司安监局汇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按规定上报相关资料。书面汇报应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八)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治理整改的同时,及时向该部门报告。(九)突发情况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公司和所在地县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十)隐患治理完成后填写《XX能源贵州矿业有限公司XX月安全隐患治理销号登记表》(附件3);(十一)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有效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费用中列支,由各煤矿主要负责人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十三)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进行。(十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十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单位应当作好准备并积极配合。八、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学习,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形成“查隐患、治隐患、防事故”的浓厚氛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及各项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有效治理。(二)严控过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矿井实现安全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中发挥重要作用,要严格落实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分析准确全面、措施制定实际可靠、审核审批齐全完备、贯彻学习人人合格、现场落实领导盯靠、安全监督重点到位。确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安全可靠、责任明确、措施落实,保障有效。(三)资金保障。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到位是隐患有效防治的重要保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抓,专业负责人要靠上抓, 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所需资金时时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建设持续、平稳发展。(四)监督到位。安监处要把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从隐患分析确定到排查地点全面,从措施制定审批到贯彻学习考试,从现场措施落实到安全监督考核,必须层层落实责任,专人负责督查,做到隐患排查准确、措施制定可靠、现场落实严格、监督检查有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举报原因
联系方式
详细说明
内容无法转码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