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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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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和大学毕业生就业保障【摘要】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大学生往往关注的是怎样获得一份工作,而忽视了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自身应享有哪些权益。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就容易导致其维权困境。本文剖析了实践中大学生的就业权利和常见的侵权行为,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具体内容,为大学生指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权利;保障《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给所有的就业者带来了更为详尽而确切的法律权益保障。特别是对于毕业大学生这个就业大军中的特殊群体,因其自身对劳动
2、市场的陌生性和就业经验的不足,其身份由学生到职场人员的身份转化,都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大学生不断去适应,并在这个过程中,懂得合理的利用各种劳动法规,保障其职场新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劳动合同法》对大学毕业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和影响。一、大学生就业权利及常见侵权行为在现实环境中大学毕业生作为一个新生的就业个体,相对于用人单位,无疑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因其对正式职场基本无经验可言,常常会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对自己的劳动权利比较模糊,对权利是否受侵犯不够敏感和警惕,甚至在意识到权利受侵犯时容易心生无力之感。因
3、此,作为一个职场新人,首先要知道其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哪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对常见的侵权行为有所预见,以便于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在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现实中,由于大学毕业生相对于用工单位处于弱势地位,一些企业常常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或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还要求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抵押其身份证件或缴纳
4、押金,所提供的合同模板往往为格式合同,因此,大学生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而无法对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与修改。用人单位凭此订立某些霸王条款,特别强调劳动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忽略对劳动者权利的提醒,而对用工单位的义务和违约责任却模糊不清,甚至没有提及,并注明劳动合同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自己拥有。这种结果就是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往往由于已经承认格式条款而处于不利地位。(二)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在试用期间,大学毕业生也应享有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在现实中,有的劳动者的付出与收入却不成正比。有些用工单位给试用期的大
5、学生订立的试用期工资极低,甚至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规定只能拿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五六十。还有一种手段就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转正时间,使试用期被延长,从而实现少付工资的目的。当大学生成功度过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之后,也应享有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工资。现实中也有企业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无故拖欠工资或以企业内部的某些规定为由,违背合同约定,不合理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现象。此外男女应同工同酬,个别企业却性别歧视,这也是不可取的。(三)获取劳动保障和救济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内
6、容主要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由于我国实行由各省制定具体的标准和实施细则,所以在交纳数额和享受的待遇上各地有差异。大学毕业生作为劳动者同样享有企业为其办理并缴纳保险金的权利。实践中,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字样,对其具体为大学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没有逐个列出,含糊其辞,对企业所缴纳比例也没有说明,有的女性大学毕业生的劳动合同里也没有生育保险项目,这些
7、行为的目的就是想要降低用工成本,是不合法的。此外劳动者还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的休息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目前普遍存在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无休止加班加点的现象。对于有职业危险的岗位,用人单位还应对大学生进行职业保护,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对职业危害进行防护。二、《劳动合同法》对就业大学生的保障措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了出了详尽的规定,使得处于相对弱势一方的劳动者有法可依。关于合同订立、试用期、保险、服务期等方面的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初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这将使大学
8、毕业生在一个规范、法治的就业环境中施展才能。(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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