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暂行) .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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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编号:F2056制度页数:共18页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暂行)编制人:赵云雷审核人:王隽批准人:万如铁主办单位:财务处发布日期:2010年4月8日生效日期:2010年4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建龙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已经诉诸法律或即将诉诸法律的经济纠纷、劳动纠纷案件。第三条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应当遵循统一管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合

2、同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各相关业务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加强合同付款、预付款、质量异议、合同纠纷等管理,依法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减少和避免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以维护公司最大利益化为出发点,妥善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对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避免和减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公司各相关业务单位应重视财务处法律事务室(以下简称“法律事务室”)提出的有关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见或建议,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消除法律风险。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新

3、钢铁线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抚顺隆利煤气有限责任公司、抚顺新钢铁焦化有限公司等其他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章法律纠纷案件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七条公司财务处为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范围内的法律纠纷案件,其主要职责是:1、法律事务室(1)负责建立健全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2)负责办理公司范围内的诉讼、仲裁事务;为相关业务单位处理本部门尚未19涉及法律程序的纠纷提供法律文件解释及法律咨询。(3)负责接待各执法部门人员来访,接待并处理律师来访、查询,处理律师函件等法律事务;(4)负责签收各执法部门送达的开

4、庭传票、起诉状、申诉状、民事裁定、民事判决书、履行债务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债权申报通知书等法律文书;(5)负责草拟并按国家法律规定处理各种法律文书;(6)负责安排专业人员作为公司日常法律诉讼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7)负责外聘律师的选聘、联络、监督和评价;(8)负责监督相关业务单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9)负责法律纠纷案件档案的归档,并定期移交行政处档案室;(10)根据集团总部有关规定,向集团总部上报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进展情况;(11)负责处理其他法律事务。2、财务处其他各室(1)负责查询与案件有关的财务往来账目并提供准确账目资料;(2)负责查询并提供

5、与案件有关的原始会计凭证资料;(3)根据法律事务室通知,负责协助冻结相关应付款项;(4)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规定,按期支付相关款项;(5)负责调整相关财务账目及核销账目;(6)负责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第八条公司相关业务单位为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的协助部门,除负责处理本部门尚未形成诉讼、仲裁的法律纠纷外,协助法律事务室处理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并履行如下职责:1、行政管理处(1)负责公司法律纠纷案件档案收集、保管、登记、备案、查阅等;(2)负责办理与案件有关的授权委托手续;(3)根据公司文书管理规定,负责在相关法律文书、协议上加盖公司印章。2、审计监察处19根

6、据法律事务室针对案件处理形成的案件分析报告,对造成案件不利后果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单位及违法乱纪人员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3、公司所属其他各相关业务单位(1)负责提供法律纠纷发生原因,事故经过等资料;(2)负责搜集并提供与本部门法律纠纷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资料;(3)全力支持、配合法律事务室对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4)根据案件处理需要,应法律事务室要求,派员参加诉讼;(5)负责履行生效法律文书;(6)负责协助办理其他法律事务。第九条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权由法律事务室行使。第十条在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中,各相关业务单位对案件的处理有

7、良好建议的,应在起诉审批阶段或诉讼调查阶段以书面形式提出。法律事务室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国家法律规定,在案件处理中给予参考。第三章公司作为原告诉讼案件的审批第十一条在法律纠纷发生后,归口业务单位经办人应及时向本单位一级正主管(含主持工作的副主管)报告。本单位一级正主管(含主持工作的副主管)认为应该提起诉讼的,应向法律事务室提交被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方地址、联系人、电话,合同、送货单、付款凭证、收款收据、对账单、发票、质量异议材料、损失证明以及其他往来信函、传真件等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案件起诉审批表》(见附件一),逐级向公司总经理提出书面意见,经公

8、司总经理审批决定是否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经总经理审批决定提起诉讼的案件,归口业务单位应严格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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