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91年“威廉姆斯案”对约因理论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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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1991年“威廉姆斯案”对约因理论的挑战日期:2007-04-12  点击:  作者:刘庆飞  来源:《河北法学》2006年第11期英美契约法最独特之处是在契约构成要件上对约因(consideration)。的要求,即,将约因作为简单契约②成立的必备要件。《美国契约法重述》第二版第17条第一项规定:“除第二项另有规定外,契约的成立必须具备交易,交易包含双方当事人对交换的合意表示和约因。’护③英国法学家汉姆森(C.J.Harrison)也认为,约因对于简单契约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历史附属物,约因在本质上是交易的基本要素,是与要约与承诺并列的构成交易的不可分离的组

2、成部分[l]。美国私法学泰斗吉尔默(Gilmore)也曾经将“约因”比做是契约法这部庞大机器的平衡轮[2]。约因法理在英美契约法中已有悠久的历史,它孕育于中世纪英格兰的古老诉讼形式,诞生于16世纪,经过17,18世纪的成长,到19世纪步人其成熟期,形成定型的理论,在英国表现为“获益—受损约因论”(benefit-detrimentconsideration),在美国则表现为“交易约因论”(bargain-theoryofconsideration),至此,约因成为契约法的核心,主宰了契约的成立与解除,“交易约因论”也成为美国《契约法重述》的重要内容。从19世纪

3、末20世纪初开始,伴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古典契约理论的失灵,历经风雨的约因理论开始衰落。约因的发展历程以一个个案例为线索,正是法官们的判决形成了一系列约因法则(DoctrineofConsideration),1809年的Stilkv.Myrick案是英美契约法史上经久不衰的话题,它确立了“受诺人履行已存契约义务不能成为新的允诺的约因”法则,本文主题涉及的“威廉姆斯案"同样是英美契约法史上的经典案例,更是约因学说史上的里程碑式的案例,其影响之大的主要原因是该案的案情与Stilk案相似,但法官却给出了相反的判决。“威廉姆斯案”的判决改写突破了传统约因法则,而且,

4、因为它与Stilk案的难以协调,还引发了学者们关于“胁迫论”与“约因论”的关系的大讨论,暴露出古老的约因理论在20世纪面临的危机。一、案情介绍(一)Stilkv.Myrick案为了论述的方便,本文最好首先介绍Stilkv.Myric妙案。Stilk是一个海员,与被告约定从伦敦航行到波第克(Baltic)然后返回到伦敦,每月工资5英镑。最初船上有11名海员,但有两人在航行中逃跑,船主找不到合适的替代者,于是与留下来的船员商议,如果他们继续为他把船开回伦敦,他将让他们9人分享两名逃亡者的工资,包括Stilk在内的剩下的9名船员同意了。船回到伦敦后,Stilk向船主

5、索要那份新增加的工钱,船主却拒绝支付。Stilk只好为此提起诉讼,可惜他败诉了。被告的辩称是原告把船开回伦敦只不过是履行了他们之间早已达成的先前的契约义务。该案被两个案例汇编收录,但不幸的是,两种案例汇编对原告败诉的原因给予了不同的解释。在Esp.汇编⑦中,法官是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而判Stilk失败,如果让原告胜诉可能会鼓励海员们在航海途中要挟船主额外增加报酬;在Camp.汇编⑧中,原告失败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为被告的新允诺提供约因,他只是履行了他对被告的原来的契约义务。Esp.汇编的权威性不高,所以,在Camp.汇编中确立的“缺乏约因”理由被英国法接受。后来,美

6、国著名现代契约法专家威林斯顿(SamuelWilliston),即美国(契约法重述》第一版的主要编辑者之一,对于法官在“Stilk案”做出的“没有约因允诺不成立”的判决结果又作了详实的解释[3]。经过威林斯顿等人的努力,“约因交易论”成为解释契约变更的重要依据,关于契约变更的规则基本定型,即,有效契约的当事人A和B,A允诺支付给B比原来约定价格更高的报酬,这样的允诺对A没有约束力。(二)“威廉姆斯案”“威廉姆斯案”与上述案例的事实非常相似,也是涉及契约的变更。作为被告的建筑承包商与他人达成一份整修27套公寓的契约。被告又将其中的木工活分包给原告,价钱为2万英镑

7、。原告收到16000英镑(这意味着总资金的80%),完成部分工作后就陷人经济困难,而被告在与他人的契约中有惩罚性条款,如被告没能如期完成房屋整修工作,他将承担惩罚性赔偿义务,所以,原告能否按时完成木工活与被告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被告允诺向原告增加10300英镑,即每套房子增加575英镑,以保证原告按时完成工作。接下来,原告又完成了8套房子的工作,可是被告只付给他1500英镑。原告于是停止工作,向被告索要10847英镑。被告拒绝承认其支付义务,尤其否认对后来允诺的10300英镑的支付,被告认为原告只不过允诺履行他原有的契约义务二根据Stilkv.Myrick案确

8、立的原则,原告没有为新的增加工钱的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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