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

ID:32548229

大小:62.3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2-11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_第4页
资源描述:

《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开展清理无照经营工作的通知营站办发2007[11]号各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区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无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清无”),根据市政府统一布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清无”工作以固定经营场为重点,清理范围包括: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经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仍然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超过营业执照有效期限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超出核准登

2、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批准经营范围外经营项目的经营行为;采取租、借、购买营业执照方式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各级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属无照经营。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摸底调查阶段(5月中旬—5月31日)4⒈由市公安、卫生、文化、消防、质监、国土资源、建设、新闻出版、安监等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无照经营行为,向无照经营者下发限期办理证照通知单,做到对无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无照经营的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二)疏导办理证照阶段(6月1

3、日—7月31日)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经营业户,由市公安、卫生、文化、消防、质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新闻出版、安监等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工商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各部门、各单位在核发证照过程中,要依法收费严禁多收滥收,搭车收费。(三)查处取缔阶段(8月1日—8月31日)对疏导办理证照期限内拒不办理证照仍然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办照的坚决予以取缔。(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由市“清无”工作领导小组对“清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清无”工作不力的部门给予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

4、人员的责任。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4成立站前区“清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清无”工作的组织领导。组 长:赵纯义 常务副区长副组长:王泽清 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明源 区工商局副局长白小平 区公安局副局长成 员:倪铁林 八田地办事处主任陈 芳 建丰办事处主任袁宝贵 建设办事处主任王 健 跃进办事处主任焦明芳 东风办事处主任刘玉涛 新兴办事处主任赵唤发 区安监局局长乔显禄 区教文体局局长任长胜 区卫生局局长于 群 区城建局局长李英杰 区监察局局长王宪杰 区法制办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商局,负责全区“清无”的协调、宣传工

5、作,办公室主任由赵明源同志兼任。4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清无”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二)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下岗失业人员或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要从正面加以引导,依法补办有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对其他无照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处理。(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清无”工作人员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在“清无”工作中违规违纪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