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试论刑事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监督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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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试论刑事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与监督  张明华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由于长期受控制犯罪模式的影响,现行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享有除逮捕之外一切强制侦查方法的自行决定权,其不受制约的权力是导致侦查阶段存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的最大根源;同时由于我国检察监督的乏力与滞后以及侦查权与国家公诉权的同质性,寄希望于检

2、察机关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是不现实的,在检察机关自己侦查的案件中本身也存在着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疑问。在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和司法权日益规范的背景和趋势下,在刑事审前程序中建立相应的司法控制和监督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从刑事审前程序司法控制与监督的理论基础出发,通过对刑事审前程序的域外考察与分析,并针对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司法控制与监督缺失的现状,对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司法控制与监督的原则和具体设想做了一些探索。  在我国刑事审前程序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主导着整个审前阶段的追诉活动,由

3、于没有中立的司法机关参与审前活动并实施同步司法控制,科学、民主意义上的诉讼结构并未形成。“很多在西方各国都是由法官或法院亲自实施的诉讼行为,在中国则可以由警察、检察官和法官分别实施;西方各国强调由中立的司法机构对审前程序进行司法审查,而中国则强调检警机构对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活动的主导性控制,不允许法官参与审判前的诉讼活动;西方各国强调法院对诉讼中程序问题有最终和权威的裁判权,而中国则允许警察、检察官与法官各自作出一系列有关诉讼程序的决定”。...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诉讼的实体认定在很大程度上

4、依赖于审前程序,“审判程序实际难以起到纠错的作用,在相当程度上只是对审前程序中形成的实体认定予以确认而已。”[2]这种现状使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权力制约机制严重失衡,与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原理存在不可忽视的背离。在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和司法权日益规范的背景和趋势下,在刑事审前程序中建立相应的司法控制和监督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刑事审前程序司法控制与监督的理论基础  具有普世意义的法治理论和人权保障理论是刑事审前程序的基石,学界坊间对此问题的探讨发人深省,并且实质性地影响着中国司法改革的走向和进程

5、。然而,为何要在刑事审前程序中强调司法的控制与监督?  首先,这是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当然要求。如何理解司法最终裁决原则?1985年联合国《关于司法机关独立的基本原则》第3条规定:“司法机关应对所有司法性质的问题享有管辖权,并应拥有绝对权威就某一提交其裁决的问题按照法律是否属于其司法管辖权范围作出决定。”这可谓司法最终裁判理论的最权威解释。由此可见,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一切纠纷、争议最终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其二,是指司法机关对各项争议的审查、评断和裁判,而且司法解决具有权威性、

6、彻底性和终局性。司法最终裁决原则作用于实践的典型表现之一是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其意旨是通过法院的审判活动等司法程序来审理和裁决立法和行政以及其他社会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有悖于正义的要求,来维护基本法律制度的权威以及社会公正的底线。司法权作为人类社会正义的最终维护者,其保障社会正义和公民自由的价值追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防止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基本要义之一。因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自然正义法则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7、;其二,是保护每个公民免受其他社会成员包括政府官员的侵害,通过具体的诉讼来实现表现在个体上的社会正义。在奉行法治的现代国家,任何一个公民在自由权利受到侵犯时,都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有关法院提出法律救济的要求;其三,是通过惩戒违法犯罪行为和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弥补公民权利所受到的侵害来恢复社会正义。...  可见,司法最终裁判原则的有效实践,重在强调其效力的终极性,而不是如同我国当前程序设置当中整个诉讼程序过程中次序的“最终”。实际上,在刑事诉讼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必须怀有这样的意识,或者建置相应的措施以

8、保证这一原则的真正实现。在刑事审前诉讼活动中,发生和存在于侦控方、辩护方之间程序性问题,如同实体性问题需要法院裁决一样,需要法院进行程序性裁判,以公正地解决争议,达到程序上的正义。可以说,司法最终裁决理论作为刑事审前程序的一项基础理论,不仅为刑事审前程序指明了了基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还直接规定了其内在构造。  其次,这是贯彻刑诉法“相互制约”原则的需要。在民主社会,不应存在绝对的权力。在我国当前的刑事审前程序中,侦查权过大是不争的事实,权力有天然的扩张性,它不可避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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