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文】新保险法风险防范.ppt

【5A文】新保险法风险防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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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保险法修订解读及风险防范演讲人:胡涛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筹)主任 中国保险网首席法律顾问 湖北省保监局特聘保险监督员 湖北省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 武汉名牌战略促进会副会长2007、2008、2009年度武汉市优秀律师自我简介成长历程: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二00一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进入省直机关工作,2003年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为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筹)主任。保险业务专长简述:为适应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要求及保险公司对法律服务细分的要求,胡涛律师一直致力于法律服务

2、专业化的研究及探索,其在保险法律服务领域享有盛誉,所代理的案件多次填补了法律规定空白之时法律适用问题,而使案件在运筹帏幄之时决胜于千里之外;其扎实的保险理论功底及谦虚审慎的治学精神得到了司法界的高度认同,多次应武汉市中院、省高院之邀请,参与关于保险法律适用的研讨会;胡涛律师丰富的司法实践也同时得到了保险监管部门获得了一致好评,几次应湖北省保监局及保险行业邀为省内保险公司作保险法律运用专题演讲,参会保险企业给予高度评价及认可。成绩总结:凭借对法律精辟理解和棱角鲜明的性格,未雨绸缪,巧解纠纷,以其坚定的信念、独到的见解、丰富的经验和优良服务,成

3、为胜诉率及执行结案率极高的律师,赢得司法机关、业界同仁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新保险法修订解读及风险防范目录新保险法修订概述风险一:保险利益的核实风险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控制风险三: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风险四:免责条款的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风险五:格式条款制定原则风险六:事故发生后的及时勘察及提示义务风险七:争议条款的解释原则风险八: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保险的特殊风险风险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合同,被保险人的认可问题风险十:财产保险权利义务转移风险十一:危险增加的解除权风险十二:代为追偿权风险风险十三:三责险中保险公司的赔付对象付

4、问题如何控制新保险法实施后带来的经营风险及防范办法???新保险法修订概述新保险法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于新《保险法》围绕着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利益以及促进保险制度发展为中心而修订,修订的结果是大大提高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责任和赔付责任。新法实施后,保险公司从保单承保到赔付的各个环节的风险也将一一浮初水面。如果准确把握新保险法修订条款的真意,从而有效的控制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各个环节的风险,是摆在各个保险公司面前的重大问题。下面我们共同来对新法修订条款的含义,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如何控制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风险一:保险

5、利益的核实【立法解读】新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原则明确了保险利益的主体、时间点和后果,并扩大了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范围。旧保险法笼统规定“投保人”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新保险法与国际保险惯例和保险理论接轨,对保险利益原则进行了完善,即: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新保险法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上述完善,对于减少因原保险法对保险利益规定过于原则而产生的纠纷(如夫妻为对方投保人身

6、保险后离婚,保单效力如何等),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也扩大了投保对象,减轻了保险公司审查保险利益的负担。保险公司应根据新保险法适当修订完善承保和理赔规则,使之适应新法关于保险利益主体、时点和法律后果的规定。【对应条款】第十二条(第一、二款)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人身保险部分)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7、。(财产保险部分)【风险防范】以前在合同订立和赔付时都需要核实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新法生效后有重大不同:财产保险是在事故发生时审核,即在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可以对保险标的不具备保险利益,只要事故发生时具备即可;人身保险是在合同订立时审核,只要投保人在合同订立时具有保险利益,以后因身份关系变更的而失去保险利益的,不影响已经生效的合同。如果仍按旧法的规定审核,不仅会对投保有负面影响,对核赔也有负面影响。风险二: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控制【立法解读】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问题,是保险合同法的基础问题,也是长期以来争议最大的问题。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

8、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并特别明确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保险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投保人填写投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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