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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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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江川区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21号)及《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玉政办通〔2017〕121号),结合江川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职业病防治现状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
2、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近年来,江川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川县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江卫发〔2009〕79-13-号),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强化行政监管,加大监管执法,推进专项整治,注重源头治理,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舆论宣传有力推进,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条件逐步得到改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与控制,职业健康检查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水平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未发生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不断提高
3、,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当前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危害因素多。矿山、化工、冶金、建筑、建材、电力、医药、有色等行业广泛存在职业病危害,粉尘、噪声、高温、振动、一氧化碳、硫化氢、磷及其化合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大量存在。二是职业病患者确诊病例增多。2012年至2017年,全区累计报告职业病3例,其中矽肺病一期1例,矽肺病二期2例,职业病主要以矽肺病为主。三是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职业病高发人群主要是中小私营企业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特别是一些民
4、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在改善作业环境、提供防护设施设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投入不足,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等的职业病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者自身防范意识淡薄,对职业危害认识不足。四是防治能力不足,职业卫生技术保障水平不高。全区监管力量和防治工作基础薄弱,信息网络不健全,职业病危害信息掌握不全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不健全;无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病鉴定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统一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质量和从业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五是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不容忽视。随
5、着经-13-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风险不断出现,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进职业健康领域改革发展,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玉溪市江川区“5366”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和江川区“十三五”
6、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政府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风险监测体系,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健康江川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防治。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设-13-,强化职业健康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制度和标准规范的学习,促进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
7、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用人单位诚信体系。坚持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配齐劳动防护用品,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协调职业病防治工作,注重部门协调和资源共享,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个体防护意识,推动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形成防治工作合力。(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
8、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全社会重视学习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增强,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接触粉尘工龄不足5-13-年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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