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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办普〔2012〕10号关于开展“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温龙教办普〔2012〕10号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各中小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减负”的若干规定,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时间:第11周(4月16-20日)。二、检查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重点检查各校执行省厅“减负”文件规定的“六个严格”情况。三、检查形式:现场查看、听取校长汇报、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11四、检查组人员:第一组:组长:王颖成员:李隆夫冯艳章明璋检查学校:永中街道
2、、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第二组:组长:黄丽秋成员:徐腾跃郑笃达陈洁检查学校:状元街道、蒲州街道、瑶溪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附件:1.《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温教中〔2012〕24号)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减负”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01号)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主题词:减负 专项检查通知抄送:市教育局,市教育督导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4月11日印发11附件1: 温教中〔2012〕24号 温
3、州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委《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颁布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精神,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保护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进一步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11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生健康
4、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校要本着为学生未来着想、为学生一生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明确过重课业负担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严重危害,切实提高“减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扎扎实实抓好“减负”工作。二、进一步明确“减负”工作重点内容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减负”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
5、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所有家庭作业,任课教师要做到“必收,必改,必议”。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中小学生统一购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教材以外的教辅材料、学具、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11要严格控制补课。严禁学校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也不得为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或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
6、补习教学和管理,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要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人数、升学率或者其他类似指标任务,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要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确保每天至少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严禁利用午休时间安排所谓“午自习”集体组织学生学习等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加重学生
7、负担的错误行为。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超过2课时,严禁利用晚自修进行文化补习。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免费入学政策,坚决制止、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切与入学相关的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11选拔性招生考试,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考级的成绩,不得作为入学、分班和评优评先的依据。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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