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

ID:32369322

大小:53.3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2-03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_第1页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_第2页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_第3页
资源描述:

《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医药人员师承制度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中医师承教育工作方法根据中医药继续教育原则遴选有丰富临床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老中医药专家为指导老师选配具有相当专业理论基础和一定实践经验的中青年骨干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或操作、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三的培养方式以临床实践为主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提高临床诊疗或技术水平。第三条师承教育的教学期限一般为连续三年原则上不得中断。第四条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

2、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每次跟师随诊或实际操作的记录及时整理和总结跟师学习的心得体会认真写好月记。第五条师承教育继承人达到下列教学目标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2、按照中医药学术发展的规律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由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

3、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100份中药、民族药专业继承人结业时应提交反映指导老师加工、炮制、制剂工艺、鉴别经验等方面的特色技艺材料。3、结业时继承人需提交结业论文以备考核。其内容既要体现指导教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第六条继承人在学习期间应保持学习的连续性。对确有特殊原因中断时间在6个月内的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继续学习并补足其缺少的教学、实践时间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协议自行终止停止学习。第七条因指导老师原因不能继续带教情况的处理1、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2年半并学有成效者经卫生局和人社局同意报市

4、卫生局批准后可自行整理、学习和研究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继续完成继承学习任务。2、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超过1年者经市卫生局同意可转跟其他相应专业的指导老师学习并重新签订继承教学协议学习时间须延长半年。3、继承人进岗学习时间不满1年者应终止学习。第八条继承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结业考核及出师验收。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1、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负责。主要考核继承人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和独立临床时间。继承人应认真做好跟师学习笔记平均每月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交指导老师批阅。指导老师

5、和带教单位按照相关内容和要求做好平时考核。考核结果由指导老师和带教单位填写并存档。2、阶段考核由带教单位负责每半年一次。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逐项检查和考核。阶段考核结果由带教单位填写并存档同时报卫生局备案。3、年度考核由卫生局和中医师承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考核时必须以原始材料为依据逐项检查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淘汰。4、结业考核由带教单位申请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继承人学习期满后卫生局按照审批权限,根据省卫生厅下达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结业考核规定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分别对相应级别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进行结业考核。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结业

6、考核结果由市卫生局统一报省卫生厅。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结业出师。5、出师验收由卫生局组织进行。出师验收主要采取临床应诊、病案分析、操作演示、现场咨询、论文答辩等方式、定量定性、综合考评。新塘镇中心卫生院2010年1月18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