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

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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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关于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

2、补贴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8〕518号)、《关于加快推进东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5〕6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是指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的资金,可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技术进步、购置、运营、租赁、使用、充电、停车、维护,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设施建设、运营、改造,以及相关智能平台和运营监控系统建设运维等。第三条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下达安排用于新能源汽

3、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的相关资金,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的原则。第二章单位职责第五条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牵头完善相关政策。第六条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按分工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专项资金设立调整申请、专项资金预算申报、编制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组织项目申报、资料审查及评审、组织项目验收。第七条东莞市财

4、政局负责制定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组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审核有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合规性、组织实施专项资金财政监督检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等。第八条东莞市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职责分工及时提出推广应用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共同做好推广应用的监督和管理。第三章补贴范围第九条本办法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是指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5、(财建〔2016〕958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规定,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以及我市明确属于补贴范围的车辆。第十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辖区内推广应用或购置并依法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辖区内投资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充电设施和公用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的本市法人机构。第十一条为满足各领域推广应用需求,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行动态调控管理,市财政按照“锁定预算、总量控制”的原则安排补贴资金。在符合中央、

6、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本市财政统筹安排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优先用于本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和企业发展。在客车、专用车领域,地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鼓励我市公交企业和其他用车企业(个人)优先选用本地品牌车辆(含本、外地整车生产企业联合开发、改装、总装的产品,下同),优先保障蓝天保卫战部署的公交纯电动化、物流快递领域专用车辆纯电动示范等工作。第四章补贴标准第十二条对2017-2020年期间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符合要求的各类新能源汽车,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确定地方购车补贴标准。各级财政(含国家、省、

7、市)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获得各级财政购车补贴资金总额加消费者支付资金总额的60%,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政策执行。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补贴情况,按照省的有关要求执行。第十三条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按额定输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对2016-2018年期间建成并具备且符合验收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充电设施(不含自用的私人乘用车充电桩),统筹省市资金按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直流充电设施6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2019-2020年,补

8、贴标准退坡20%。补贴标准按项目具备通过竣工验收条件年度的标准执行,申请单位需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资料,自行举证充电设施具备通过验收条件时的状态与验收通过时一致,无法举证的按验收通过年度标准执行。第五章补贴要求第十四条新能源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应及时向用户公布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市场指导价,以及可申请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金额。新能源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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