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

ID:32295238

大小:11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2-02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_第1页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_第2页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_第3页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_第4页
资源描述:

《公务员考试行政法考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苏公务员考试之行政法考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以及复议机关、行政诉讼被告、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辨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主体复议被申请人与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大致一样,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具体行政行为由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做出的,不管其是否具有合法授权,均以其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③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与行政赔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被告的范围基本一致原行为机关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职权的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如果没有继续行驶职权的,则由做出撤销决定的为被告(这里仅指请求国家赔偿时的情形) 共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由数个行为主体为被申请人、诉讼被告同理,由数个侵权行为机关为共同赔偿机关(连带)

2、④复议机关,一般规律都是被申请人上级机关②但是有以下例外:(1)省部级机关,包括省级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由本机关组织复议(2)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复议机关是该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政府复议案件复议维持的,原具体行为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未加重损害的,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亦是原侵权机关复议改变的,复议机关作为被告①复议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和原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各自损害承担责任⑤复议机关不受理或者在期限内不作为的,如果对具体行为不服,以该具体行为机关为被告,对复议不服的,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①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为的,由具体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法

3、院管辖②    关于垂直机关,分为两种,一种是全国垂直(海关、金融、国税、外汇),他们的复议机关职能是上级机关,另一种省级以下垂直(地税、工商、质监、药监、国土资源),一般也是由上级机关为复议机关,例外是省级部门为被申请人时,可以选择上级部门或者本级政府为复议机关③    关于内设或者派出机构的被告确定情况处理未授权以所属机关为被告。因为此时它不是行政主体授权的如果以自己名义做出,以该内设或者派出为被告。例外如果超越授权范围,则它不是行政主体,仍以所属机关为被告如果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以该机关为被告④具体确定行政赔偿诉讼被告,应按照下面表格确定,起诉情况处理起诉全部的所有被诉

4、的都是被告可分之诉,起诉部分的被诉的是被告,未被诉的不列入被告不可分之诉,起诉部分的被诉的是被告,同时追加未被诉的为被告⑤复议加重损害时的赔偿被告确定:原则起诉谁,谁是被告。情况被告只起诉原侵权机关的原机关只起诉复议机关的复议机关都起诉的原机关复议机关都为被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