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

ID:32281579

大小:61.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02-02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_第1页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_第2页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_第3页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_第4页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改造工程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合同编号:咨询类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服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 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  咨询人:江苏华瑞苏盛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3.资金来源: 

2、自筹     4.工程用途:  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99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 招标控制价编制及招标服务。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

3、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6年7月20日开始实施,至2016年8—12—月30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两份。委托人:           咨询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邗江中路465#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扬州农行新区支行

4、帐  号:              帐  号:157401040061617联系人:联系人:曹平原电  话:                电  话:85889326  传  真:                传  真:87987490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5537558822qq.com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  月  日              年  月  日—12—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

5、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2、“咨询人”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  3、“第三

6、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

7、,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  第五条 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12—除委托人书面同

8、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 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