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

ID:32214992

大小:396.36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01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_第1页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_第2页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_第3页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_第4页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10)环评报告.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河南天恒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第九章评价结论与建议第九章评价结论与建议9.1环评结论9.1.1项目概况河南天恒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张家港路与珠海路交叉口东70m处路北舞阳四方钢板工贸公司院内,占地82亩,利用现有场院的1栋综合办公楼及2栋车间,新建1栋仓库、2间抛丸车间、2间喷漆车间。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主要购进卷板机、数控切割机、抛丸机、焊机、自动滚轮架、吊车等设备,建成后将达到年产200套风力发电设备的生产规模。9.1.2项目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制造产品为风力发电机专用设备制造,属于专用设备制造

2、行业,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限制及淘汰类建设项目;同时本项目已经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豫漯舞阳制造【2016】12520号,备案确认书见附件2,项目建设符合行业相关产业政策。(2)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张家港路北侧舞阳四方钢板工贸公司院内,根据《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图》及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与土地规划相符。(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

3、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该项目距舞阳县地下水开采井最近距离约4.2km,厂址所在区域不在舞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在舞阳县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当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9.1.3项目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9.1.3.1环境空气厂址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因子监测点的NO2、SO2小时值和SO2、NO2、PM2.5、PM10、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二甲苯9-1河南天恒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第九章评价结论与建议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要

4、求,非甲烷总烃小时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241页要求,表明项目所在位置周边空气质量良好。9.1.3.2地表水根据项目引用2017年三里河栗园桥省控断面常规监测数据可知,三里河舞阳栗园桥断面各监测数据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体标准要求,但能够满足2017年漯河市断面水质管控要求。9.1.3.3地下水根据监测结果,厂址附近大邢村、老蔡村及余庄3个地下水监测点中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9.1.3.4声环境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5、(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9.1.4污染防治措施分析9.1.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食堂油烟。(1)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后的抛丸粉尘排放量为0.48kg/h、3.46t/a,排放浓度为60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焊接烟尘项目焊接主要采用自动埋弧焊,焊接烟尘产生量少,建议组装焊接车间安装机械通风系统,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焊接烟尘排放量为0.2kg/d、60kg/a,车间焊接烟尘排放能够满足《车间空气

6、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GBl6194-1996)最高允许浓度(标准值6mg/m3)要求;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厂界烟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3)喷漆车间废气项目喷漆废气经水旋式漆雾捕集装置+UV光解+等离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水旋漆雾捕集装置对漆雾的净化效率在95%以上,UV光解+等离装置对有9-2河南天恒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风力发电设备200套建设项目第九章评价结论与建议机废气的去除率可达95%以上。经过处理后,喷漆车间废气中漆雾、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分别为0.096kg/h、0.28

7、7t/a,0.229kg/h、0.652t/a,0.257kg/h、0.732t/a,排放浓度分别为1.1mg/m3、2.5mg/m3、2.9mg/m3,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4)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排气筒排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