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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年产4万吨彩砂新型材料项目环评报告.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彩砂新型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宿迁市苏湘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
2、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彩砂新型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宿迁市苏湘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敦彬联系人蔡敦彬通讯地址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南片区)民便路东侧三创产业园内A
3、15联系电话18626239880传真-邮政编码223800建设地点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南片区)民便路东侧三创产业园内A15立项审批宿区发改备[2017]32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部门号行业类别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新建及代码(C3039)占地面积绿化面积7470(亩)(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环保投资占总4008.71601.49%(万元)投资(万元)投资比例评价经费预期投产-—(万元)日期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详情见“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消耗量名称消耗量水(吨/年)18
4、85.2燃油(吨/年)—电(度/年)21.38万燃气(标立方米/年)429000蒸汽(吨/年)—其它—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建设项目雨污分流,雨水进入雨水管道。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1368t/a,经化粪池处理,经市政管网接管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民便河。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1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1、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消耗量详见表1-1。表1-1建设项目主要原辅辅助材料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玄武岩石40000t/
5、a2陶瓷色料30t/a3陶瓷釉料75t/a4包装袋800000条/年2、主要设备建设项目主要设备见表1-2。表1-2主要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燃气回转炉RQ110-143-10型1台2预热炉/1台3冷却炉/1台4搅拌机JZM7501台5提升机/5台6料仓/3台7叉车A303台8防爆风机CBF-5006台2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项目概况随着彩砂的应用领域和消费量更加宽广和增长,为抓住市场机遇,宿迁市苏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入4000万元人民币在宿城经济开发区(南片区)民便路东侧三创产业园内A15号租赁厂房,建设年产4万吨彩砂
6、新型材料项目。现项目处于设计筹备阶段,尚未开工建设。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98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宿迁市苏湘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其“年产4万吨彩砂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在踏勘现场的社会、自然环境状况,调查、收集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结合工程污染特性等因素,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阐明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为建设
7、项目的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2、产业政策(1)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所列其他条款,同时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中所列各条款,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
8、发[2015]118号)中产业结构调整限值淘汰目录。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的各项相关规定。(2)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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