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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1
《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编制日期:2017年0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2、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42-2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42-2号立项审批部门济南市历下区卫生和计划
3、生育局批准文号济历下卫字【2017】第8号行业类别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Q8330门诊部(所)及代码占地面积绿化面积468--(平方米)(平方米)总投资其中:环保环保投资占300.51.67%(万元)投资(万元)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预期建成日期2017.05(万元)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都市人对美容更加重视。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看准这一有利商机,决定投资30万元新建历下君萍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42-2号,建成运营后具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系租用现有闲置场所进行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16日获得济南市历下区
4、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颁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济历下卫字【2017】第8号),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预计于2017年4月进行装修,2017年5月建成运营。2、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42-2号,占地面积468平方米,从事医疗美容(外科)服务,不设住院服务,预计平均接待就诊人数约5人次/天,项目主要布置资料展示厅(前厅)、吧台、观察室、监控室、治疗室、档案室、手术室、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医疗废物储存室等。项目主要购置设备如下表所示:表1主要购置设备及原料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手术床DL-1005A台22治疗床台133无影灯台24微型空气消毒机YF/ZX-B100
5、台2紫外线消毒灯个15小型氧气瓶台16医疗小推车台47简单呼吸器台1观察床张28美容床张3项目主要原材料如下表所示:表2主要原辅材料(药品)表序号名称单位/年数量用途1生理盐水L150210%葡萄糖L3035%葡萄糖L504玻尿酸注射液L625手套箱56消毒棉球包67消毒棉卷包68一次性帽子箱29一次性口罩合4010消毒纸卷卷811防污蓝膜卷1612医用帽箱21375%酒精L101495%酒精L215双氧水L1316碘伏kg1.443、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项目:“三十六、教育、文化
6、、卫生、体育服务业”,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配备美容主诊医师2人,护士2人,员工共4人,全年360天经营。5、公用工程情况(1)供排水项目用水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生活用水、诊疗用水和清洗消毒用水。本项目用水由区域自来水管网供给。4本项目员工共4人,用水量按30L/人·d,则工作人员用水量为0.12m3/d,每年工作按360天计,年用水量为43.2m3,生活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0.096m3/d,年排放量为34.56m3。项目预计接诊量约为5人次/天,每年工作按360天计,每位整形客户诊疗用水定额按20L/人·d,则治疗用水量为
7、0.1m3/d,年治疗用水量为36m3;医疗设备消毒清洗水为5L/人·d,则医疗设备消毒清洗用水量为0.025m3/d,年医疗设备消毒清洗用水量为9m3。整形客户诊疗用水和医疗设备消毒清洗用水总量为45m3/a。诊疗废水和医疗设备消毒清洗废水按用水量的80%计,为0.1m3/d(36m3/a),根据《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诊疗废水和医疗设备消毒清洗废水均属于医疗污水。上述医疗废水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后达到《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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