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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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离婚手续中的财产分割问题  案例  丈夫有外遇存款被取空  李梅(化名)在小区里是出了名的贤妻良母,自己在家附近开了一个小店,丈夫在外做生意。结婚6年来,夫妻俩一直都非常恩爱,还有一个可爱的6岁儿子,一家三口过得让周围人羡慕不已。  半年前,这个原本和睦的家突然走到崩溃的边缘。李梅说,丈夫一次从外地回来后,对他们母子的态度简直判若两人。起初她以为丈夫生意失败,自个生闷气,因此就加倍关心他。然而,丈夫从此很

2、少回家,对孩子不闻不问,并且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连丈夫户头上的数十万元存款也不翼而飞。  预感到事情不妙,李梅对丈夫进行了调查。果然不出所料,丈夫在外面“包二奶”,连财产都转移走了。“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只想给孩子和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虽然想到离婚,但李梅仍然不知如何着手。  律师说法  加强防范意识申请财产保全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往往夫妻一方认为缘分结束时,对方还毫无察觉,使得一方有条件大肆转移共同财产,或恶意创

3、造夫妻共同债务。当离婚时,对方才惊觉共有财产被转移了,却因较难取得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的证据,只能吃“哑巴亏”。  那么如何摆脱“财产转移”的陷阱呢?夫妻日常生活中,应知晓对方掌握的共有财产的数额,如存折账号;保存有关共有财产的凭证;一旦发现有离婚苗头,应当机立断及时向法院起诉,申请婚前财产保全、冻结财产,由法院“监管”裁定的共有财产。总之,当事人应当加强防范意识,树立夫妻财产平等处分的意识,警惕发生在身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并且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话记录作证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朱某(男)与梁某(女)系自由恋爱结婚,而朱某家人对梁某长期

4、不满,挑唆朱某与梁某离婚。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2002年5月朱某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在开庭调查时,梁某称感情尚未破裂,并向法庭提交了2002年6月8日原告与被告手机电话录音。法庭当庭播放了该手机电话录音,其内容情意缠绵,原告朱某在通话中多次表示很“想”、很“爱”被告梁某,提起二人分手“就很伤心”。梁某认为朱某提出离婚是其家庭干涉。法院将原、被告的通话内容提交原告质证,原告无异议,法院予以认定,于近日作出判决,不准予原告朱某与被告梁某离婚宣判后,原被告均服从一审判决。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

5、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本案录音证据综合分析应为有效证据。另外,法院判断当事人感情是否破裂,是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的。  可撤销婚姻案例  1999年5月,女青年王某在一饭店打工期间,与比她大4岁的印刷厂职工初某相识并相恋。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深入了解后,王某认为两人性格不合,遂提出终止恋爱关系。初某对此坚决反对,并多次扬言:王某如不与他结婚,就杀

6、死她一家。慑于初某的淫威,2001年12月,王某违心与初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共同生活期间,初某常因生活琐事对王某大打出手。随着矛盾的加剧,王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一痛苦的婚姻关系,并于今年6月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撤销与初某的婚姻关系。法院经调查认为,王某与初某结婚前,初某结婚前,初某确实存在威胁、恐吓等言行。根据婚姻法的关规定,法院判决王某与初某的婚姻属可撤销婚姻,予以撤销。  评析: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可撤销婚姻,是指

7、婚姻双方当事人一方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以给对方或对方的亲友的人身自由、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本案中,初某采用威胁的手段与王某结婚,王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完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依法撤销这一婚姻的判决是正确的。应当指出的是,当事人自登记结婚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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