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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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邮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2013年月日高邮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完好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和航运等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一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自然河道、人工水道、行

2、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湖泊、堤防、水库、涵闸、抽水站、灌区、沟渠、塘坝等各类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条水利工程是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五条)第四条市水利局是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并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规定各工程管理机构管理范围及职

3、责。水利工程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一)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二)维护工程完好,制止破坏水利工程的行为;(三)按分级管理的权限,审查或审批工程管理范围内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兴建各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批工程管理范围内与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有关的活动,并对工程管理范围内建筑、设施的建设、使用以及涉及工程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进行防汛安全监督管理;(《水法》第十九条、《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四)制定和执行水情调度方案,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为工农业生产、交通航运和城乡人民生活服务;(五)加强经营管理,实行有偿

4、供排水,开展多种生产经营;(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执行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的决定、命令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三定方案、《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市水利局应当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和地方水利工程分组管理的规定,按照水利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对所辖水利工程实施管理、维护和养护,加强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二)制止侵占、

5、破坏或损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对违反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参与审查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方案及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四)积极开展多种经营,依法进行有偿供水、有偿排水服务;(五)执行上级水利部门的决定、命令以及委托、交办的其他事项;市水利局应当建立健全水政监察队伍,配备水政监察人员和执法工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可以行使市水利局授予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乡(镇)水务站是市水利局的派出机构。在市水利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镇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管

6、理和维护。(《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第八条、《高邮县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章工程保护第六条为了确保工程安全和防汛抢险的需要。本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规定如下:(一)河道、湖泊的管理范围:1、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堆土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2、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及河口线两侧五至十米,或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确定。3、湖泊的管理范围为湖泊的水域、滩地、蓄(滞、行)洪区、环湖大堤及护堤地。湖泊保护范围为湖泊设计洪

7、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洲、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其护堤地,湖水出入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六条、《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第八条)(二)流域性河道、湖泊堤防护堤防地的管理范围:1、大运河:东堤背水坡临城镇段至堤脚外三至十米,其它堤段三十至五十米;西堤临湖段有防浪林台的,林台坡脚外五十米;无防浪林台的,堤脚外湖面一百米至二百米。2、入江水道:郭集、菱塘大圩背水坡至堤脚外三十到五十米。局部高地面段堤脚外不少于十米,迎湖面堤脚外一百米。其它中小圩背水坡脚外三至五米,迎水坡堤脚外二十至三十米。湖滨庄台圩背水

8、坡、迎水坡堤脚外各五十米。新民滩是入江水道中的水域滩地,东起大运河东堤,西至郭集大圩,区间保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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