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

ID:32154088

大小:173.0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9-02-01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1页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2页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3页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4页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其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使用单位是指建有化工设施(装置)和

2、使用危险化学品参与或伴有化学反应过程,且最终产品和中间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第四条【备案】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实行备案制度。第二章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基本条件第五条【明确责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并符合下列安全生产要求:(一)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涉及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涉及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19(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完善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以下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如:动火,高处作业,吊装等);(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剧毒品);(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劳动保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6)消防管理制度

4、;(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1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9)相关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9(三)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七)新建、改建、扩建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六条【操作规程要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材料,产品危

5、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化工安全生产禁令》(化工部令第10号)规范操作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第七条【作业场所和人员基本要求】使用单位应教育员工熟悉安全技术说明书,识别安全标签,掌握必须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严禁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剧毒用品,不准在使用场所饮食。第八条【职业危害】使用单位应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和评估。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作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九条【职业健康】1

6、9使用单位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使用新员工,必须进行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者不得安排在有毒岗位工作。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员工定期进行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病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进行处理。检查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防止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第十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履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职责。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使用单位的从业

7、人员有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二条【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使用作业属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经具有教育培训资质机构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特种作业由单位自行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使用作业的转岗、脱岗半年后重新上岗,按特种作业的规定执行。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四新”装置(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具体要求】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

8、规程,并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