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达路(中兴路东侧支路—沧海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永达路(中兴路东侧支路—沧海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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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永达路(中兴路东侧支路—沧海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加快城市交通基础建设步伐,完善城市交通网路,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永达路(中兴路东侧支路--沧海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审批函〔2010〕280号),该工程已列入我市打通“断头路”建设重点工程。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征收补偿相关政策,特制定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征收目的因永达路(中兴路东侧支路--沧海路)工程建设需要。二、征收范围江东区仇毕坊43号—47号、56号、57号—84号。三、调查基本情况该项目涉及住宅户42户,总建筑面积约4958平方米。四、征收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2、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57号)、《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试行)》(甬政发〔2011〕9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甬政发〔2011〕97号)等有关规定。6五、房屋性质、用途和面积的确定(一)被征收房屋的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薄确有错

3、误外,以房屋登记薄为准。(二)征收砖混结构住宅,同一楼梯单元相同套型房屋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变造成所有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各户不一致的,统一以最大一套建筑面积作为补偿安置面积(顶层带阁楼的,顶层房屋除外)。六、住宅货币补偿方案(一)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比准价格,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预测本项目住宅用房2013年1月份评估比准价格多层住宅约为15048元/平方米、独门独户三层住宅约为16691元/平方米。最终本项目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

4、估确定。(二)货币补偿增加的补偿资金。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5%增加补偿资金。(三)一次性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搬迁补偿,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发。(四)临时安置补偿费。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0元标准计发6个月,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计发。6七、住宅产权调换(直接安置)补偿方案(一)安置房源。1.安置房为宁丰三号地块安置期房,位于宁丰安置房以南,宁波市蔬菜批发市场以西,属三类地段,安置房套型为65档、75档、85档、95档、105档、115档和125档,安置房套型图信息以附件形式予以公布。安置房的过渡期限约为3年,

5、过渡期限内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2.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预测本项目安置房2013年1月份评估比准价格约为14472元/平方米。最终本项目安置房评估比准价格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评估时点评估确定。(二)安置房面积计算。1.可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住房补偿金额(包括按被征收房屋评估金额和住房困难标准补助增加的补偿金额)除以安置住房评估比准价格折扣75%后的价格(按本项目预测价格计算约为10854元/平方米)为基数,向最接近面积的套型上靠确定。上靠面积按安置住房评估价格的75%(按本项目预测价格计算约为10854元/平方米)结算差价。2.对安置到中高层、高层的,安置住房每单

6、元设置一部电梯的,其安置面积基数可再增加3平方米;安置住房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二部以上电梯的,其安置面积基数可再增加10平方米,该增加部分面积不付差价,仍按规定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三)一次性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搬迁补偿,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发。6(四)临时安置补偿费。从搬迁之月起到安置房可交付后的4个月内按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0元标准计发,每月不足1650元的按1650元计发。自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之日起,超过24个月的过渡期限未交付安置房的,从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不包括安置房交付后的4个月)。八、奖

7、励补助办法(一)提前搬迁奖励。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给予提前搬迁奖励。住宅用房按房屋评估金额的10%计发提前搬迁奖励费,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计发。超过搬迁期限搬迁的,不再给予提前搬迁奖励。(二)住房困难补助。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承租人,其被征收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每户54平方米或低于被征收住房使用人人均18平方米(以下称住房困难补助标准)的,可按照住房困难补助标准减去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的50%增加补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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