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

ID:32146123

大小:291.5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1-31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_第1页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_第2页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_第3页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_第4页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建德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法定处罚适用情节细化、量化参考标准1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通则》规定列支成本费用的,违反规定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的,违反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违反规定处理国有资源的,违反规定清偿职工债务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情节较轻,在限期内改正的。警告没有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2、的,限改期限届满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情节严重,限改期限届满未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2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通则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通用的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主管财政机关要求修正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责令限期改正或警告未按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限改期限届满未改正的警告3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不按《通则》、《公司法》、《企业

3、财务报告条例》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四条依照《公司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1.罚款幅度:对企业处以3000元到30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2.对会计人员吊销从业资格证书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定,对企业可以处5000元

4、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3000元至5万元罚款会计人员编制、对外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规定,吊销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164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

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000元罚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15%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15%以上2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2

6、0%以上3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5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1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给予警告,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000元罚

7、款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10%以上15%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15%以上2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100万元以上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

8、上缴的财政收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不缴或少缴财政收入20%以上3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166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