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

ID:32142490

大小:920.50 KB

页数:89页

时间:2019-01-31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_第1页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_第2页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_第3页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_第4页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校午餐外订盒餐采购契约参考范本目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學校午餐外訂盒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目錄總論2緣起2通則3符號說明6異質採購最低標7異質採購最低標投標須知7異質採購最低標投標廠商審查須知20異質採購最有利標24異質採購最有利標投標須知24異質採購最有利標投標廠商評選須知37學校午餐外訂盒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46相關法規82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82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83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84最有利標評選辦法8622緣起本參考範本提供各縣市參考使用,各縣市在確保供餐品質的原則下,得自行考量依實際執行情形,酌予調整或增減補內容。學校規模大小不一,背景差異懸殊,學校午餐供應模式有所不

2、同,但均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辦理採購事宜。基本上廚工遴聘屬「勞務類」、午餐副食品採購應屬「財物類」採購,但是現今專業分工時代,已有專業廠商提供完善之服務,所以亦有學校歸屬午餐採購為「勞務類」。學校應視採購性質及所占比例多寡,歸屬「勞務」或「財物」,分別引用不同法條辦理午餐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6月20日工程企字第09500227540號函,有關異質之定義及判定原則,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6條規定辦理。政府採購法第56條第3項規定,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5年3月16日工程企字第095

3、00089271號函略以,上級機關應採逐案核准。機關辦理採購決標以最有利標得標廠商者,以異質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而不宜以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者,應經評估擬適用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者,應依規定檢附異質性分析表及工作小組名單,函報上級機關逐案核准同意後,始得辦理採購。教育部為協助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暨所屬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採購工作,特邀請法務部、農委會、工程會、金管會、衛生署、各縣市教育局處代表及學者專家研議,並依據政府採購法,制定學校午餐採購投標須知、評選或審查須知及契約參考範本,規範肉品來源、肉品添加物之管理及團膳廠商定期派員至食材供應商瞭解食

4、品衛生管理作業等,並明訂驗收事宜及違約、記點、罰則、暫停、終止契約等條款,供學校辦理採購訂約之參考,以提升學校供應品質,促進學童健康。投標須知、評選或審查須知及契約參考範本僅供參考,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可因地制宜,增列共同性規範,但應避免重複敘述,預防前後文不ㄧ致情形發生。學校以不違反「政府採購法」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布之「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財物採購契約範本」,視需求自行增刪。評分參考標準,學校亦可視需要調整。午餐副食品暨水果驗收參考規格,則依學校需求選擇性列入契約,作為驗收基準,以維護供膳品質。22通則採購評選委員會或審查委員會及

5、工作小組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者,應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及「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成立三人以上之工作小組,協助委員會辦理與評選有關之作業,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辦理評選優良廠商。機關以最低標辦理異質採購者,應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六十四條之二之規定,得於招標文件訂定評分項目、各項配分、及格分數等審查基準,並成立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採評分方式審查,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總平均評分在及格分數以上之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依本方式辦理者,應

6、合下列規定:一、分段開標,最後一段為價格標。二、評分項目不包括價格。三、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之組成、任務及運作,準用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規定。未達公告金額,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辦理者,應成立評審小組,免成立評選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七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外聘專家、學者,由機關需求或承辦採購單位參考主管機關會同教育部、考選部及其他相關機關所建立之建議名單,列出遴選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簽報及核定,均不受建議名單之限

7、制。機關遴選評選委員應注意「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之1及第6條規定,評選委員名單,除經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者外,於開始評選前應予保密。家長會長或成員如擔任評選委員,應屬外聘評選委員,其遴聘應符合「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家長會長或成員如符合資格,學校得由承辦單位敘明理由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得擔任評選委員。評選或審查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委員中之外聘專家、學者人數應至少2人且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三分之一。會議進行中,出席委員人

8、數不符合上揭規定者,議案不得提付表決。另委員有因故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總額或專家、學者人數未達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者,應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22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