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试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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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珲春市卫生局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卫生方针,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基层负责人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选拔任用基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选拔任用基层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

2、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为实现干部年轻化,中层领导干部连续任职时,原则上男不宜超过55周岁,女不宜超过50周岁(基层单位中层领导可参照此标准降低3-5岁);因工作需要应继续留任的,应当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乡镇卫生院正副职领导干部的选拔。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 基层领导干部除应具备《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的基本条件要求,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医疗卫生方针和各项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2.热爱医疗卫

3、生事业,忠于职守,责任感强,有安全意识;3.具有一定的医疗卫生理论水平7,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全局意识;5.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第六条 担任院办所领导干部应具备下列资格:1.具有相应的技术资格;2.有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3.从事医疗卫生工作5年以上,有2年以上基层单位中层领导工作经历,专职副书记必须有2年以上党龄;4.乡镇卫生院院长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直属单位

4、领导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身体健康。第七条基层领导干部应当按科长、副院长(副书记)、院长职级逐级提拔;乡镇卫生院可以从科长直接提拔。第八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应实行最严格的考察制度,等额考察民主测评“具备”率要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80%,党委讨论同意人数要占应到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第九条领导干部可以从本单位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其它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中选拔任用。第三章民主推荐第十条 基层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一肩挑”,即院长兼任

5、党总支(支部)书记(以下简称院长)。第十一条 基层领导的选拔任用实行卫生局聘任制。聘任领导干部的人选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提出。推荐人可以是局党委、基层党支部或工会,也可以是卫生局党委成员、即将离任基层领导,也可以由拟任职单位的职工联名推荐,也可以自荐。推荐人无论职位高低、人数多寡,权力一律平等。第十二条 卫生局党委办公室应将各方推荐的全部人选及相关材料及时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第十三条 副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实行正职推荐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从外单位委派,应由卫生局党委向聘任单位正职推荐,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列为拟任人选。单位正职7

6、推荐的副职领导干部人选,应征得支部委员会或院务委员会的同意,副书记人选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第十四条 个人或组织向卫生局党委推荐基层单位正职或副职领导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个人推荐必须署名);基层单位正职本人推荐本单位副职领导人选,在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应当向卫生局党委提出考察请示,并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第三章考察第十五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局党委办公室和人事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第十六条 考察基层领导干部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7、,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第十七条 考察基层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方案;2.同考察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以公告形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参加民主测评的员工不应少于应参评人数的三分之二;5.向考察对象本人、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反馈;6.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报告并提出意见;7.考察的民主测评“不具备率”超过

8、到参评人数三分之一的,考察小组可以提出不任用或缓议意见;竞争上岗时如果每位考察对象的民主测评情况相差不悬殊,则应对群众意见和本人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第十八条 考察基层领导干部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1.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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