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

ID:32099430

大小:235.00 KB

页数:26页

时间:2019-01-3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_第1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_第2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_第3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_第4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COAMC-D-法律-030合同编号:COAMC2011SZ0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与 (公司)     资产转让协议          日期:年月日26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共同签署。 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转让方)负责人:黄冬林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B栋18楼邮编:518001联系电话:0755-82215558传真:0755-82215559 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以上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1、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或企业不良资产、并依法管理和处置该等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甲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2、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拟转让其受托管理的深圳及东莞26地区的不良资产,并就此展开了相关的不良资产公开竞价出售活动;3、乙方为A.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B.合格的自然人,C.其他组织拟受让甲方受托处置的深圳及

3、东莞地区的不良资产,并就此参加了甲方组织的相关不良资产公开竞价出售活动。经过公平、公正的公开竞价,乙方成为标的资产的受让方;4、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已同意转让,且乙方已同意受让与该等不良资产相关的所有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从权利。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整体转让标的资产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对本协议中的下列词语应作如下解释:1.1标的资产:指本协议

4、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列明的由甲方在本次挂牌交易活动中转让的不良资产。甲方不保证《资产转让清单》中列明的资产的本金余额及利息的准确性。该《资产转让清单》中的资产系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资产,甲方已取得东信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处置该等资产。标的资产中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4,384,713.54元,美元848,372.70元,港币28,950,000.00元,本金折合人民币83,364,603.11元;利息为人民币80,450,907.69,美元2,566,367.84元,港币34,6

5、46,539.42利息折合人民币共计124,979,653.65元。外汇按封包日汇率折算:1USD=6.3482RMB,1HKD=0.8150RMB。1.2“债务人”,指本合同中标的资产的主债务人和/或担保债务人(单独或者合称“原债务人”)以及赔偿责任人,单独或者合称“债务人”。“债务人”26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1所列明的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人或者经债务转移后替代或应当替代原债务人之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清算组织)、自然人的全部、部分或任一。本合同下的债务人不包括中国政府。1.3债权资产:甲方对《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示的

6、债务人享有的并依法可向乙方转让的主债权及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债权资产的法律形态可能多次处置后已经发生变化,可能为抵债协议项下取得实物资产所依据的债权。本合同中“债权资产”可能还包括超过主张权利法定期间的“自然债权”、对破产终结企业的债权(指对或有追加分配的期待权)以及其他形式的债权。1.4瑕疵/资产瑕疵:是指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已经或可能存在的,对该等资产的价值及/或对有关该等资产的债权、权利、权益、利益和收益及其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实上或法律上的瑕疵。1.5“费用”,指与标的资产的取得、管理、处置直接相关的支付

7、,包括已经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报酬(律师费用、其它处置代理费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收取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等等,但不含人员工资和非对应本项目的办公费用。1.6账面价值:债权资产账面价值系指该等资产在基准日的本金余额。1.7资产文件:甲方从前手接收的和接收后处置中形成的与确认或行使标的资产项下权利和利益有关的文件,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和解协议、抵债协议、司法文件、债权转让协议、债权催收通知及回执。但甲方及其前手对相关标的资产的内部审批文件不包括在资产文

8、件范围之内。 1.8处置费用:是指自基准日次日起的任何期间内,在处置本协议项下资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必要和合理的第三方费用,包括为资产管理、处置所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等。1.9前手:系指A.中国银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