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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招标编号:华工程交易[2009]03号招标人(盖章):华安县国家税务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 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31号邮政编码:363800电话号码:0596-7364663传真:0596-7364196联系人:郭先生二○○九年一月第47页共47页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说明内容规定1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城关平湖西路预算造价:
2、51.7万元2投标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必须含有送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建造师应持有叁级建造师(含临时)的资格证书、注册岗位证书。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4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0日历天内保持有效。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总则第1.2条”)7工期要求45日历天8质量等级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9合同价款方式固定总价合同加风险包干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工程投标
3、保证金约定以现金形式缴交,投标单位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11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13招标最高限价业主招标最高控制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3天前在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和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www.hafgj.com上公布1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第47页共47页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项号说明起止日期工作内
4、容地点162009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闽南日报、漳州招标采购网、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172009年1月21日至1月24日发放招标文件等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现场踏勘——本项目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必须经过招标人的许可,并由招标人指派人员带领,方可前往现场查勘。——19书面答疑2009年2月1日上午11:00时之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的疑问或价格修正以不署名的方式传真至(0596-7364196),送达招标人。2009年2月1日下午17:00时之前招标人对投标人书面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整理后在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
5、)和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www.hafgj.com)上公布,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递交投标文件2009年2月4日上午9:30-10:00时递送投标书,招标人参加并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参加开标监督。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21开标2009年2月4日上午10:00时开标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22评标2009年2月4日开标结束后评标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一楼)23联系方式招标人:华安县国家税务局联系地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31号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60053报名地点:华安县国家税务局二楼地税科(城关大同路31号)联系人
6、:小郭 联系电话:0596-7363720,13709316026传真号码:0596-736419624受理投诉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华安县监察局 投诉电话:0596-7358005华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596-7360032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依据华安县发改局(华发改[2008]86号文)批复,同意立项建设,并核准第47页共47页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该工程项目施工采用自行招标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包单位。1.2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华安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大楼配电系统工程。包括双回路电源自动切换
7、、低压配电柜及电力电缆安装工程等部分。投标人应详见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和有关设计更改通知、招标答疑通知为准。1.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1.4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周边农作物、构筑物不能造成损坏及污染,否则承包人应负责清除污染和赔偿损失。1.5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套取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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