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

ID:32093000

大小:139.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1-31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_第1页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_第2页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_第3页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_第4页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xxx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提升我省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规范儿童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妇幼安康工程和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制订本实施方案。一、建设标准根据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基层儿童保健工作实际,制定《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二、建设范围(一)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二)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以上医疗保健

2、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服务的,参照县级标准规范建设。三、建设目标(一)到2011年底,40%的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达到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3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达到乡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二)到2015年底,80%以上的县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达到县级规范化建设标准。四、建设内容17按照《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从儿童保健服务内容、人员资质、诊室设置、房屋面积、设施设备、诊疗技术、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信息资料管理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儿童保健门诊服务。五、评估方法、步骤(一)评估标准。依

3、据《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对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得分8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其中机构执业许可、人员资质是评价的必要条件,有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不合格。(二)评估权限。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定;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认定;省级组织抽查。(三)评估方法。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四)评估步骤。1、医疗保健机构建设与自评阶段(2011年2月-8月):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并进行自评。2、评估阶段(2011年8月-9月):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申报单位进行评估、认定,将评估合格的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报省卫生厅备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7申报单位进行评估,将评估合格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名单报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3、抽查阶段(2011年9月-10月):省、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织对设区市、县级评估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合格数量的1/3。上一级抽

5、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否定下一级对该机构的考核结果;1/3及以上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否定下一级所有考核结果。六、结果应用(一)评估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合格者优先获得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资格。(二)省卫生厅授予合格者“江西省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标牌,有效期三年。(三)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创建合格的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给予一定奖励。  七、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服务的必要条件,是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之

6、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建立评估专家组,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强化综合指导。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涉及组织管理、科室设置、房屋设施、服务项目与服务质量等,各级要逐级加强综合指导与督促检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经常性开展对创建17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工作的技术指导。(三)严格考核评估。严格遵守《标准》,医疗保健机构要对照标准,结合机构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儿童保健门诊,根据需求开展相应服务,完善儿童保健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要经得起检验。附件1: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

7、(试行)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儿童保健管理,提升儿童保健服务水平,推进基层儿童保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卫生厅妇幼安康工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西省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一、县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要求(一)儿童保健服务内容。1、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档案(表、卡),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规范。172、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内容包括询问和观察新生儿情况、全面健康检查、母乳喂养和科学育儿指导,发现异常,应指导及时就诊。3、按照《新生儿疾病筛

8、查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4、为儿童提供定期健康检查,开展体格发育及健康状况评价,提供儿童喂养和营养膳食、早期综合发展、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