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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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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75号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估对象: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评估日期: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10月25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主要评估参数:截止2012年11月底,矿山保有资源储量(332+333)45.22万t;(333)可信度系数为0.65;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31.44万t;2012年11月底至2013年2月9日动用可采储量为0.46万t;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27.84万
2、t;生产规模3.00万t/年;贫化率为8%;矿山服务年限10.09年;产品方案为Mn品位19.24%的锰矿石原矿;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7.86元/t;折现率为8%;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4%。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21.2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
3、。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摘要取自《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75号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
4、、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拟出让的“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矿业权评估机构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世贸大厦54层17-22B、8A-8D室;法定代表人:汪海林;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3000025606。2、评估委托人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3、采矿权人采矿权人: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经济类型:私营合伙企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矿价催[2011]第6号“采矿权价款
5、催缴通知书”,“广西国土资源厅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的通知”(桂准证[2008]54号)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企业已全部缴纳于2008年7月取得采矿权时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4、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评估目的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对“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所作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5、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是: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
6、1年5月9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2011210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编号及拐点坐标如下:(西安80坐标系)拐点编号X坐标Y坐标12849883.9037369494.6222849883.8937369694.6232849143.8937369684.6242848753.8937369454.61矿区面积:0.1962km2,开采标高:+539m至+265m。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及采矿权价款评估相关文件,本次评估平面范围即为上述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6
7、、评估基准日本采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3年7月31日。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时间较近,矿业市场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有关取费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客观标准。7、评估依据7.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颁布);7.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7.3、《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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