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

ID:31975446

大小:35.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1-29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_第1页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_第2页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_第3页
资源描述:

《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1.1项目名称: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理。1.2项目目的: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1.3项目范围: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1.4项目期限:2015.9.21-2025

2、.9.20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市场价值:10000元/台。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运送

3、、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2.1.5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2.1.6在甲方发出以

4、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48小时内,乙方应按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及排除故障。2.1.7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内部管理规定,并负责乙方自身财产安全及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施工安全规范,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2.1.8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若因乙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2.1.8.5乙方的广告内容不得有违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涉及黄赌毒以及低俗的内容。2.1.9甲

5、方只有需要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搬迁使用场所,且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及搬迁后的调试工作,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2.1.10因乙方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质量存在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及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2.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正式开始接受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并提供设备安装场地。在协议期内负责该设备的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预防设备人为的破坏和可能事故的发生处理。2.2.2甲方需指定专人配合乙方施工现场的安装和其他相关工作。甲方本着互惠互利

6、、合作共享的原则,为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调试能顺利进行,在改造工程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等工作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将电缆线安排到充电桩安装位置,并安排好水泥地基。配合乙方工作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及现场维护工作,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负责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验收。2.2.3在合作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使用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电动汽车充电桩转卖、转让、出租、抵押或将其投资给第三方。2.2.4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自行拆除或要求乙方拆除充电桩,否则按照合同的2倍进行赔偿。第三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归属3.1本协议执行期间,

7、乙方享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所有权,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使用权。3.2风险转移:电动汽车充电桩一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电动汽车充电桩损害、灭失风险同时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在协议存续期间如电动汽车充电桩发生人为损害,双方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桩损害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方式确定赔偿价格,按价赔偿给乙方。(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10000元/套)。第四条收益分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EV640,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10000元(台/套)。充电服务费为 0.9元/度,乙方有权按照市场情况与甲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