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89个罪名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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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管辖89种经济罪名 一、《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第120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第4条)是指自然人或单位故意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行为。二、《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节走私罪*2、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口国(边)境,或者直接向走私人员非法收购以及在内海、临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及假币的行为。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

2、罪*3、虚报注册资本罪(《刑法》第158条):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4、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5、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  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

3、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6、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刑法》第161条,《刑法修正案(六)》第5条)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7、妨

4、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条)  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擅自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8、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第1条) 是指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9、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

5、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和其他人利益的行为10、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刑法修正案(六)》第7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11、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164条,《刑法修正案(六)》第8条)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2、对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刑法修正案(八)》第29条)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6、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3、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第165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

7、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5、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第167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6、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2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

8、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7、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法》第168条,《刑法修正案》第2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8、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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