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doc

国防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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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三年制高职各专业,从2011级开始实施。第二章 课程设置第三条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二类。(一)必修课(80%—85%)。指按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学习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它是培养专业人才基本规格和质量的保证。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思政课、大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必修课由各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确定。

2、(二)选修课(15%—20%)。指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而设置的课程。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指为改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质,拓宽知识面,发展学生多方面智能和技能而设置的课程。专业选修课是指为深化、拓宽专业知识和培养职业技能而设置的课程。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多专业学生的选读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管理。专业选修课在本专业范围选读的课程,由专业系组织管理。第三章 学分设置第四条  学分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学分分课程学分和综合素质学分二类。(一)课程学分。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为依据,适当考虑课程的结构、地位和学习

3、难度,分以下几种情况核定学分:1、理论课程(含不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一般按16-18学时计1学分。2、实践教学环节(含顶岗实习与毕业设计)一般每周计1学分。3、军训、社会实践(调查)、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环节,每周计0.5学分。(二)综合素质学分。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职业技能培训等所获得的学分。详见《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实施方案》。综合素质学分可以充抵课程学分,但最高不超过总学分的10%。第五条各专业学生应修满120—140总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90%,综合素质学分不得低于6学分。各专业可在此幅度内确定学生毕业

4、最低总学分。第四章 课程修读第六条选课原则。除必修课外,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和学院公布的选修课开课计划进行选课,在校学生每学期所修的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的总学分控制在20—30学分;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每门一般不高于3学分,每个学生在同一学期内公共选修课一般不得超过两门,不受年级和专业限制;选修课的选修人数少于40人时,暂停开设该课程,学生可改选其他课程。公共选修课在第二至第四学期内修读。第七条选课程序。教务处在每学期期中公布下学期各年级、各专业开课目录及课程学分值,以便学生确定下学期的选修课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身实际填写

5、《选课单》,由系部汇总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生预选课程统计情况予以公布,对超员或缺员的选修课程,组织学生重选或补选;经过重选或补选后,确定下学期开设的课程,统一编班,于放假前公布;学院公布选课结果后,学生不得再改选课程。第八条 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申请重修:1、被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者;2、无故缺考、考试作弊者;3、补考、缓考不及格者。需要重修课程的学生在获取重修信息一周内向系提交重修申请,并由系汇总报教务处审批。课程重修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免修:1、学生自学完成某门课程,经本人申请,专业系同意,

6、教务处审核认可,在开课前通过考核且成绩良好,经主管院长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并按规定计算学分。2、学生通过高一层次社会自考课程,或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学生须提交考核成绩证明及有关材料或证书,由教务处审核认可,经主管院长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3、思想政治课、体育课、实验课、实习(含毕业实习)、技能训练、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和毕业教育等不得免修。学生因身体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上体育课者,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认可,可免予跟班上课。免修申请须在选课前递交到所在系,由系汇总报教务处审核。第五章 课程考核与绩点第十条 学生所

7、修读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第十一条 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应重修。公共选修课程不及格,不再进行补考,课程可重修或放弃。第十二条 重修课程经考核成绩在及格及其以上者,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学分绩点为“1.0”。第十三条 考试有作弊行为者该课程成绩以“无效”记录,学籍档案注明“作弊”字样,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旷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录,学籍档案注明“旷考”字样。“作弊”和“旷考”均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分绩点为“零”,不得参加补考。第十四条 成绩预警1、在学分制条件下,对学生的学

8、习质量和学习状态给予及时有效的控制。当学生一个学期获得的有效学分少于本学期所修课程总学分的60%时,实行成绩预警制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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