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916310
大小:181.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1-27
《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文件评建办〔2017〕7号签发人:张艳国关于开展学院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察的通知各学院:依照学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要求,现将开展学院评建工作第二次督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此次对学院督察包括专项检查、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与交流反馈、暑期评建整改督察等五项工作。重在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切实利用暑期开展好评建工作。迎接拟定于10月9日-12日开展的全校本科审核预评估。二、工作时间1.专项检查与审阅材料:2017年6月20日~2017年6月30日2.学院实地考察与听取汇报交流:2017年7月3月~2017年7月7日113
2、.暑期评建整改督察: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三、工作安排(一)专项检查分组进行,每组专家调阅本组所督察学院1-2个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每专业1-2门课程的试卷。1.2017年6月20日(周二)前,各学院将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清单(参考样式见附件1),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的试卷清单(参考样式见附件2)纸质稿连同电子稿分别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春生和教学管理科卓少林,并按提交的清单顺序整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试卷。2.2017年6月23日(周五),教务处发布调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与试卷名单,各学院在收到名单
3、后,2个小时内需将所调阅材料分别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春生和教学信息科杨蕾。3.2017年6月27日(周二)全天9:00-17:00,在教务处资料室,专家对调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与试卷进行审阅并确定评价等级,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总体评价表(附件3)和试卷情况总体评价表(附件4)。(二)审阅材料重点组织专家对学院自评报告第二稿、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等材料进行审阅。1.2017年6月20日(周二)前,各学院将自评报告第二稿(一式10份)、人才培养方案(一式1份)及教学大纲(一式1份)等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邹生根、郑卫平11。(说明:此前已经提交过,且近期未做修改的
4、学院可不再提交)2.2017年6月21日-26日,专家分散审阅三项材料。3.2017年6月27日在教务处资料室,全体专家分组研讨确定评价等级,填写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评价表(附件5)和教学大纲总体评价表(附件6)。(三)实地考察2017年7月4日-5日(周二-周三),校领导、校内外专家分成三个组,深入学院开展实地查看(约20分钟)。为促进学院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参与本组的督察工作。主要查看:(1)走廊、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的文化环境建设成果或学院制定的文化建设方案;(2)实验室和资料室的建设与管理、开放与利用情况;(3)学院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四)听取汇报与现场交流反馈听取汇
5、报和现场交流反馈紧接实地查看学院之后进行。1.听取汇报(30分钟)。原则上由学院院长采用PPT形式汇报,汇报主要内容:(1)凝练和优化后的学院本科教学特色和故事;(2)培养方案整改情况;(3)九大评建重点建设任务落实情况;(4)实验教学和实践育人情况。2.现场交流反馈(30分钟)。11专家组反馈本次督察工作的主要意见。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与交流反馈具体安排见附件7。3.会议集中反馈。7月6日(周四)召开全校第二轮督察反馈及暑期评建工作推进会,对全校第二轮督察的情况进行反馈,部署假期学院审核评建工作。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参会。(五)暑期评建整改督察全校下学期8月28日开始上班,上课前8
6、月30日-31日进行学院暑期评建整改督察。本次督察主要对照7月4日-7月5日督察情况,重点检查学院在培养方案整改(含课程大纲)、文化建设、实验室与资料室建设与管理、文档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初步安排详见附件8。四、督察结果1.督察成绩计算:督察学院成绩采取定性与定量、等级制与百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计算,等级制分A好、B较好、C一般、D较差共4个等级,其转换成百分制对应分值依次为90、80、70、50。按照毕业设计(论文)10%,试卷10%,自评报告5%,培养方案10%,教学大纲10%,实地考察15%,听取汇报30%,其他工作(包括按时提交材料等)10%的权重综合计分。2.督察结果运用:督
7、察学院的成绩为2017年度学院本科教学核心指标奖的重要依据,与2017年度学院的绩效考核挂钩。五、相关要求各学院要认真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组织实施方案》(校发〔2016〕132号)、11《关于印发<保障教学中心地位建设方案>等9项评建工作重点任务建设方案的通知》(评建办〔2017〕3号)和《学院自评自建工作指引(即日起至2017.6.30)》(评建办〔2017〕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对待本次督察。各学院应根据督察反馈情况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