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伦理学势域下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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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论伦理学势域下的法治社会————中国传统道德下的婚姻问题摘要:伦理学又称人生哲学,即关于人生意义、人生理想、人类生活的基本准则的学说。伦理学亦可称为道德学,即研究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学说。在中国伦理学史上,道德可以说是一个概念,有是两个概念,分析地看,道与德是两个概念,道指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德指行为原则的实际体现。作为一个完整的名词来说,道德是行为原则及其具体运用的总称。关键词:中国古代伦理传统道德习惯婚姻阶级引文:道德不仅仅是思想观念,而必须见之于实际行动。如果只有言论,徒是空谈,言行不相符合,就不是真道德。古往今来,不但有伦理思想,而且有伦理实际。

2、伦理实际即个人的道德风尚。研究伦理思想,要将思想和当时的伦理实际结合起来加以全面的考察。中国古代伦理学所讨论的理论问题中国古代的伦理学说,从周秦至明清,经历了两千多年,内容比较丰富而复杂,所讨论的问题很多,可以约略汇总为八哥问题:《中国伦理思想研究》张岱年著(1)人性的问题,即道德起源的问题;(2)道德的最高原则与道德规范的问题;(3)礼仪与衣食的关系问题,即道德与社会经济的关系问题;(4)“义利”、“理欲”...问题,即公利与私利的关系以及道德理想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5)“力命”“义命”问题,即客观必然性与主观意志自由的问题;(6)“志功”问题,即动机

3、与效果的问题;(7)道德在天地之间的意义,即伦理学与本体论的关系问题;(8)修养方法问题,即道德修养及其最高境界的问题。道德与社会风尚道德是在社会基础上提出来的。人们依据道德理想而进行活动,谓之道德实践。如果有很多的人都倾向于从事相类似的道德实践,谓之道德风尚。道德风尚是社会风俗的一个方面。社会风尚即是一定时代的大多数人或一定阶级的大多数人所共同具有的兴趣和趋向。有些兴趣和趋向是符合道德的,有些趋向和兴趣是违反道德的,还有些兴趣和趋向既非道德的亦非违反道德的。社会的风尚也即是一定的习惯势力。在历史上,很多思想家提出一定的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其宗旨之一就在于矫

4、正不良的社会风尚。我们研究伦理学说史,必须认识道德与社会风尚的区别与联系。道德是必须见之于行动的,因而必然有一定的社会效应。考察道德的实际效应,也就是善的实际效应。论所谓纲常中国封建时代,统治阶级的最高道德原则是所谓“三纲”“五常”。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臣、父子、夫妇三伦含蕴这不平等的关系。《中国伦理思想研究》张岱年著...体现相在婚姻上的即夫妇有别,情况比较复杂。荀子亦云:“无用之辩、不急之察,弃而不治;若夫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则日切磋而不舍也。”(《荀子·天论》)亦讲“夫妇之别”。和谓别?别即区分。夫妇有别,即夫妇之间有一

5、定界限。这一方面表男女的内外分工,另一方面有表示重男轻女的倾向。孟子论当时的婚嫁礼俗说:“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汝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认为“以顺为正”只是妾妇之道,而大丈夫应有独立人格,不应“以顺为正”。这“以顺为正”的妇女道德,数千年来成为加在妇女身上的严酷的枷锁。《礼记·丧服传》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所谓从是随从之义,因而有“妻从夫贵、母从子贵”之说,这基本上妇人了独女的独立地位。妻的地位夫妻在名义上是平等的,《说文》“妻与已齐者也”。《释名》曰“夫妻匹敌

6、之义也”。古人不但有相敬如宾的说法,并且还有敬妻的理论和表现。孔子曾对鲁哀公大讲敬妻之道,亲迎便是这种精神的具体体现。但细加分析,并不如此。孔子说的哼明白,敬妻的根据是“亲之主也,敢不敬与?”《礼记·哀公问》所敬的并不是妻本人而是她所代表的亲,她既负有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神圣责任,为了宗庙,自不得不重之,犹之敬子者以其为亲之后故敬之,并不是敬儿子本人。我们不能以敬妻一点为根据而推论夫妻之平等。...其次,还有更重要的理论造成夫妻不平等的事实。在古代男性中心的社会中,有一基本的支配一切男女关系的理论,那便是始终认为女卑与男的主观意识.“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

7、为贵”《晏子春秋·天瑞》。只是古人传统思想之一例而已。根据男尊女卑的见解,于是古人认为女人始终是在男人意志和权力之下的。在三从主义《礼记·郊特牲》之下,字生至死可说皆处于从的地位,无独立意志而言,女子出嫁时,父母戒之曰:“必敬必戒,无违夫子”《孟子·滕文公下》,从出嫁时起,她便有父权之下转移夫权,夫权代替了旧日的父亲。所以古人说夫为妻纲《白虎通德论》,与君臣、父子、夫妇并列。社会习惯和法律对于财产权的限制尤为严格。妻岁处理家事之责,但财政方面,只是按时从夫处领的定额的家用,然后在一定的范围内支配这些财产而已。换言之,她只有行使权,并无自由处分权及所有权,她只

8、有在指定的范围内被受理代理而已,她对丈夫负责,越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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