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及其法律控制

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及其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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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及其法律控制摘要:反腐败是当今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世界上不存在没有腐败的国家,也没有任何国家不反腐败。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都处于传统和现代因素并存交替之中,腐败处在易发和多发期。  在此背景下,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反腐倡廉方面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取得了可喜成果。这对反腐倡廉工作起到很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要从根本上有效地防范和惩治腐败,必须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研究腐败的成因,分析其构成要素和相互作用,科学地掌握腐败发生的机制机理,从各个环节采取相应对策,进行

2、综合治理,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正是鉴于此,这里试图从系统论角度入手,对腐败产生的机制机理关系以及控制手段等方面进行尝试性探索研究。  关键词:腐败行为;发生机制;规制    腐败导致社会分配不公,资源配置扭曲,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与一国经济增长。因此,各国都在千方百计地进行反腐败斗争,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持续发展。然而,除了少数国家和地区反腐卓有成效外(如香港、瑞典、新加坡),其他大多数国家收效甚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是什么原因导致反腐败斗争如此艰难?深入分析和挖掘腐败行为的内在规律,正确认识与评价反腐败的方法,是研究腐败问题的当务之急。 一腐败行为发生三因素  从

3、构成腐败现象内部结构上分析,腐败发生最基本的因素只有三个:人的自利性,权力的两重性和环境的多维性。  1.1人的自利性  人的自利性是人的天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需要本质在现实中的反映。人的自利性也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自利性表现为合理性。人的需要决定人的本性。人的本性集中体现在人的自利性。换言之,自利性是人的需要在人的生命存在、发展和延续中的直接反映,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要求。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显而易见,人的任何需要都是客观的,从本质上讲,都是自利的,因而是合理的。另一方面自利性表现为多样性。人

4、的需要决定人的自利性,人的需要有自然需要、社会需要和精神需要,这是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来源。而人的自利性就是通过这三种属性表现出来。  1.2权力的两重性  权力的两重性是指权力既可按其本质规定发生作用,体现其本质意义;又可违背本质规定,产生越轨乃至否定自身,出现异化现象,我们把这样两种状态简称为权力的正向运行和负向运行。  1.3环境的多维性  人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因素的影响是通过人对环境因素内化后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我们从与人的联系最近的三个维度,即家庭、单位和人际关系来分析腐败现象和腐败问题。  二反腐倡廉建设的技术难点  2.1监督体制的建立

5、与有效运行的困难。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而监督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是所有社会反腐败的通则。但正是监督难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困难使得人们的认识可以到位,但操作起来困难。在文献上可以读到关于强化监督机制的各种政策,也有关于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全方位监督的思想,如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强调指出,必须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表明,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监督的缺乏并不是缺乏监督机构或缺乏有关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而更多的是因为监督本身缺乏权力,因而使得监督形同虚设。  2.2对从政官员的有效教育与引导的困难。行为的腐败根源于思想道德的堕落。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

6、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市场化、多元化、“西化”、“分化”的复杂形势下,教育的力度和效果上存在许多的问题,寻求对从政官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技术上的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  2.3扭转群众对反腐败建设的期望与心理定式的困难。群众对反腐败建设的评价构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氛围,这种氛围对预防、治理腐败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反腐败的各种政策中,一再地强调要沟通干群关系,保护人民利益和主持社会正义,说明了反腐败的动力源还是在于民众中。但是,群众在对腐败和反腐败已经形成了某种思维定式和判断取向,其依据是政府公布的相关资讯,以及群众对反腐败所怀有的期待之实现程度。 三腐

7、败行为的法律控制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法律具有以下显著特征:(1)普遍性和规范性,即法律通过对行为的作用来调整社会关系,这是达到对社会控制的有效途径。法律规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表述和适用是明确的,只需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而行动,不必经过任何人的批准,其作用快捷而高效。(2)国家意志性。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并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解释和实施。法律的国家意志体现,使其具有最高权威性。(3)强制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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