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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6
《西政民法考研10年真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法考研历年试题(缺99年)1997年一、名词解释1、私法2、法人的清算3、民事权益4、邻接权5、情事变更原则6、代位继承7、特殊侵权行为二、判断分析1、无因行为是并非无给付原因的财产行为。2、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判决延长诉讼时效期间。3、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违约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4、代位继承人无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代位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人有权取得遗嘱指定给被继承人的遗产。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均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才能取得专利权。三、比较分析1、表见代理与狭义
2、无权代理2、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四、简述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五、论述民法基本原则在民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六、案例甲将其所有的一幅古画寄存于乙处。乙未得甲的同意而擅自将该画卖与不知情的丙。小偷丁又自丙处窃取该画卖与戊。后小偷被公安机关抓获,供出自丙处盗画并卖与戊的事实。甲、丙闻讯后,均向法院起诉要求戊返还古画。问:请提出全案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1998年一、名词解释1、意思自治原则2、无限责任3、自己代理4、限定继承原则5、著作权的邻接权二、任意选择判断题1、我国民法学者一般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当是A纵向经济关系即
3、命令者与服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B民法所无法调整的那部分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C法人之间的经济关系...D一切经济关系2、甲将自己的计算机一部以五千元出卖给乙,双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来之前,甲又将同一标的物以五千五百元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丙,并即向丙交付了该计算机。本案处理方法应当是A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B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C甲、乙间订立的合同有效,甲、丙间订立的合同无效,但根据即时取得制度,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D甲、乙间及甲、丙间订立的合同均有效,但是根据物权的优先权效力,
4、乙无权要求丙返还计算机3、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财产有A房屋B土地C交通工具D库存商品E黄金F文物4、英文“Know--How”是指A专有技术B专利技术C商标使用权D发现权5、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与“推定过错”的关系是A某些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以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B二者毫不相干,不可能同时适用于一项民事责任的认定C在适用推定过错时,即使一方无法证明对方有过错,法律也责令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故推定过错实质上不过是无过错责任的一种适用方式而已D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无论加害人有无过错,法律也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即
5、推定其有过错,故无过错责任实质上总是要通过推定过错而运作三、简答题1、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含义2、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3、动产即时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和适用条件4、法律限制专利权的原因及其方式四、论述题合同制度是如何表现民法的本质特征?如何评价我国合同立法的现状五、案例分析1995年10月9日,某铁路分局贸易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公司)与某市光明矿产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公司)签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规定,双方联合经销锡锭,铁路公司负责出资40万元,光明公司负责组织货源,至1995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期满时,光明公司付给铁路公司利润
6、4万元并返还本金40万元,协议同时订明,光明公司为取得信用,请某市水产供销公司作担保。后水产公司在该协议上予以签字盖章协议签定当天,铁路公司即将40万元转入光明公司帐户,光明公司收款后将此款用于清偿其债务,并用于锡锭经营协议期满后,光明公司未向铁路公司履行付款义务,铁路公司多次要求担保人水产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均被拒绝。铁路公司遂于1996年3月9日起诉于人民法院问:此案如何处理?2000年一、概念比较1、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二、判断分析1、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与债权人自愿达成的继续履行债务的协议无效。
7、2、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代理行为无效。3、甲方与乙方约定120元将其自行车卖与乙,乙已付款,二天后,甲又以150元将自行车卖与丙,并立即交付。因甲一物二卖,所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乙可以要求丙将自行车交付于自己。4、甲的汽车被乙毁坏。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基础是其对汽车的所有权。5、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作者。三、问答题1、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法律效力2、代位继承的条件3、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5、仿冒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四、论述题合同法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及其意义。五、案例分析甲、乙、丙三个法
8、人企业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均等,各300万元。经营一段时间后,三方又约定增加投资600万元,各出资200万元,但由于乙、丙资金紧张,由甲代乙、丙垫付,约定1996年6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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