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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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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词解释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刑事诉讼结构指的是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或构造,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具体化,反映刑事诉讼主体的关系图形或组合方式。刑事诉讼结构包括纵向结构与横向结构。纵向结构指的是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流程,反映的是案件传递关系或工序关系,它以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为主线或标志。横向结构主要反映控、辩、审三方的权力(利)互动的基本格局。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是狭义上的刑事诉讼结构。研究刑事诉讼横向结构有利于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律。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自由心证”是在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前提下,
2、通过对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以后形成“内心确信”。是指一切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以及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运用,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均由法官或陪审团根据自己的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根据其形成的内心确信认定案情的一种证据制度。辩诉交易制度:辩诉交易是指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协商,以检察官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从轻判处刑罚为条件,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进而双方达成均可接受的协议。通俗的说,辩诉交易就是在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进行的一种“认罪讨价还价”...行为。通过这样一
3、种制度,检察官、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处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同时罪犯也得到了较之原罪行减轻了一定程度的刑事制裁,从而对双方都有利,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 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强调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程序的主导作用,强调通过司法竞技来加强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刑事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
4、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程序。刑事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第一,刑事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实行独任制。第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第三,审理程序灵活掌握。第四,快速审结。第五,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时,应按一般程序重新审理。简答:弹劾式诉讼制度的主要特征:...(1)在犯罪案件发生以后,是否进行追究,完全由被害人或其他公民自己决定,法院不主动开始诉讼程序。即实行“没有原告,也就没有法官”和“不告不理”的原则。(2)
5、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3)原告和被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可以在法庭上平等地进行辩论。(4)对疑案的处理采用神示证据制度。法官中立原则所谓“法官中立”就是要求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不偏不倚,不倾向于控辩双方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对控辩双方的任何一方存有偏见,而应当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中立。法官中立原则包括以下两项具体要求:一是法官必须同案件事实或结果之间没有关联性。二是法官不得对控辩双方的任何一方存有支持或反对的偏见。其一,法官不负举证或证明责任。其二,法官指挥审判不能
6、介入实质性的调查,只能在程序上把握。其三,法官在程序上指挥审判也要特别注意维护公正。其四,为了维护法官有效听审,需要维护法官在庭审中的绝对权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类: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4、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第一审一般程序的法庭审判程序法庭审判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中心环节和典型代表。基本过程
7、如下:(一)开庭(二)法庭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被告人最后陈述(五)评议与宣判论述: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一般要进行以下活动:1、听取辩护人的意见。2、阅卷。...3、提审被告人。4、调查核实证据。5、制作复核审理报告。死刑复核程序的缺陷分析1、下级法院主动报核,有违法
8、院司法的被动性2、监督色彩浓厚,权利救济功能不足3、完全书面审查,程序价值大大受限4、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不加区分而全面审查,主次不分,效率太低5、所有死刑案件均需复核,没有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死刑案件三审终审制改造——由职权监督型向权利救济型转变目前学界的共识是,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方向应是增加程序的公开性与言词形式,扩大控辩双方的参与,发挥该程序权利救济的功能。对死刑案件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是基于死刑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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