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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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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南海区“名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区的决定》(南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科教兴医”、“人才强区”战略决策,加快南海区卫生计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和现代医疗体系的建设,为南海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2、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激发人才活力,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全面实施“名院、名科、名医”—28—工程,对内培养一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对外引进学科带头人和名医,以名医带动名科、促进名院发展,建设品质医疗,创建品牌医院,带动全区医疗卫生水平整体提升,把南海区建设成为广东省医疗高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工作目标建立医疗卫生人
3、才奖励培养机制,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至2023年建成80个名医工作室,建设一支具有30名首席医学人才、50名名中(西)医、140名医学带头人、540名医学骨干的南海区名医队伍(阶段目标规划详见附件)。通过实施“名医工程”,提升医疗卫生人才的专业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打造南海医疗卫生品牌。三、组织机构(一)成立区实施“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办、区府办联系卫生计生工作的办公室领导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南海
4、分局、区编委办、人才办等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立办公室(简称区名医办),负责“名院、名科、名医”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二)专家评审小组—28—聘请省、市、区专家组成,负责本区名医的培育、评审以及引进考评工作。(三)综合评审小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区内经专家评审小组初评通过的名医以及相关环节进行审核,对引进的名医进行评审,并对专家评审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四、名医的类别和层次(一)名医的类别对内培养的名医包括名医生、名护士、名药师、名医技四个类别。(二)名医的层次1.名医生层次:骨干医
5、生、学科带头人、名中(西)医、首席名医2.名护士层次:骨干护士、护理带头人、首席护士3.名药师层次:骨干药师、药学带头人、首席药师4.名医技层次:骨干医技、医技带头人、首席医技五、名医的评选对象南海区名医的评选对象为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中从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药学、医技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一)名医生的申报对象:—28—取得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和预防医学工作的在岗注册执业医师。(二)名护士的申报对象:取得护士资格,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注册执业护士。(三)名药
6、师的申报对象:取得药师资格,从事医院药学工作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四)名医技的申报对象:从事医学影像(放射、核医学、超声等)、检验(卫生检验、临床检验等)、病理、心电图、功能检查、理疗、病案、营养、医学实验等技术操作、诊断、治疗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六、名医的申报条件申报南海区名医须符合下列条件,其中有特殊专长或突出贡献,在疑难危重病的诊断治疗方面能力突出、同行认可度高,或在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工作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好评的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可以破格申报。(一)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
7、新,为解除病人的痛苦和保障人民健康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同行和社会公认;2.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五年内无发生医疗事故;3.—28—申报名医生类别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申报其他类别的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4.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5.在我区医疗卫生岗位连续工作3年或以上,在本单位中层或以上干部和同类专业岗位人员中的认同度不低于70%;6.受聘为管理岗兼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和教学工作时间20周或以上,受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年从事专
8、业技术工作时间40周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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