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租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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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租赁)事项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租赁审核(租赁)实施机关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类型R马上办(已办理房产和土地登记手续的单套住房或门市租赁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R网上办(R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R一次办设定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第六条办理条件单位或个人已取得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承租土地使用权转让、转租以及续租等,符合规定的,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申报材料1.申请;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改变用途的提供);3.《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的除外);4.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5.产权证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6.同意意见(共有房地产的,还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办理流程行政相对人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窗口或行政许可网络平台提交申请材料(要件形式审查)(1个工作日)行政审批科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踏勘(6个工作日)申请人到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窗口取件(1个工作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材料不齐全的,集中受理窗口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审核不合格的,行政审批科出具不同意意见书,并说明理由。(2个工作日)行政

3、审批科出具书面同意意见(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已办理房产和土地登记手续的单套住房或门市租赁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即办;其他12个工作日(不含政府审批、公示、中介服务等时间)。特别程序及期限无收费依据及标准土地价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缴纳。承办机构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咨询方式0827-5280407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827-123452.巴中市纪委信访室:0827-123883.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27-3339039,办公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广场街67号4.市政务服务管理

4、办公室,投诉电话:0827-5280408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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